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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的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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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波乐 十二
不语谛观如来,逍遥独脱尘埃。
合眼任心树下,跏趺端坐花台。
不惧前后二际,岂著水火三灾。
只劝(陈谓「只」字衍,任谓「劝」字衍)遣荣乐[静](靖)坐,莫恋妻子钱财。
称体宝衣三事,等(任录作「葬」)身锡杖一枚。
常持智[慧](惠)刀剑,逢者眼目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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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波乐 八十三
年(一作「牛」)老造新舍,鬼来拍手哭。
身(一作「舍」)得𫏐时坐,死后他人(一作「将」)卖。
千年换百主,各自想还(一作「将回」)改。
前死后人坐,本主何须(项校「相」,即「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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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幷序) 十七
傍看数个大憨痴,造宅舍拟作万年期。
人人百岁乃有一,纵令长命七十稀。
少少撩乱死。
□□□□期却半,欲似流星光暂时。
中途少少辽乱死,亦有初生婴孩儿。
无问男夫及女妇,不得惊忙审三思。
年年相续罪根重,月月增长肉身肥。
日日造罪不知足,恰似独养神猪儿。
不能透圈四方走,还须圈里待死时。
自造恶业还自受,如今痛苦还自知。
(以上十八首均录自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卷一。
张氏所据本为斯七七八、斯五七九六、斯五四七四、斯一三九九卷,幷以《大正藏》第八十五册《王梵志诗集》参校。
)(按:本卷所录王梵志诗,皆据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另曾参校《大正藏》本及《敦煌掇琐》。
录诗的原则是,尽可能地保持王诗的原貌。
凡原文可通者,尽可能保持原文。
原文显误,张氏所改为无可移易者,即予改正。
原文虽误,张氏所作改动尚难成定论者,则仍保留原文,而以张说附收其下。
各本有异文者,择其善者为正文,异文注出「一作某」。
张锡厚为王梵志诗的校录、写定作了十分可贵的努力,本卷充分利用了他的成果,笔者只在少数诗章的分篇及文字的定夺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是应该在这里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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