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宗元的诗文
3 / 21页 - 类型
- 作者
- 朝代
- 形式
-
构法华寺西亭
窜身楚南极,山水穷险艰。
步登最高寺,萧散任疎顽。
西垂下斗绝,欲似窥人寰。
反如在幽谷,榛翳不可攀。
命童恣披翦,葺宇横断山。
割如判清浊,飘若升云间。
远岫攒众顶,澄江抱清湾。
夕照临轩堕,栖鸟当我还。
菡萏溢嘉色,筼筜遗清斑。
神舒屏羁锁,志适忘幽孱。
弃逐久枯槁,迨今始开颜。
赏心难久留,离念来相关。
北望间亲爱,南瞻杂夷蛮。
置之勿复道,且寄须臾闲。
-
唐铙歌鼓吹曲十二首・其四
泾水黄,陇野茫。
负太白,腾天狼。
有鸟鸷立,羽翼张。
钩喙决前,钜趯傍。
怒飞饥啸,翾不可当。
老雄死,子复良。
巢岐饮渭,肆翱翔。
顿地紘,提天纲。
列缺掉帜,招摇耀鋩。
鬼神来助,梦嘉祥。
脑涂原野,魄飞扬。
星辰复,恢一方。
-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
游朝阳岩遂登西亭二十韵
谪弃殊隐沦,登陟非远郊。
所怀缓伊郁,讵欲肩夷巢。
高岩瞰清江,幽窟潜神蛟。
开旷延阳景,回薄攒林梢。
西亭构其巅,反宇临呀庨。
背瞻星辰兴,下见云雨交。
惜非吾乡土,得以荫菁茆。
羁贯去江介,世仕尚函崤。
故墅即沣川,数亩均肥硗。
台馆集荒丘,池塘疏沈坳。
会有圭组恋,遂贻山林嘲。
薄躯信无庸,锁屑剧斗筲。
囚居固其宜,厚羞久已包。
庭除植蓬艾,隟牖悬蟏蛸。
所赖山水客,扁舟柱长梢。
挹流敌清觞,掇野代嘉肴。
适道有高言,取乐非弦匏。
逍遥屏幽昧,澹薄辞喧呶。
晨鸡不余欺,风雨闻嘐嘐。
再期永日闲,提挈移中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