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琬

    宋琬〔清代〕

    宋琬(1614~1674)清初著名诗人,清八大诗家之一。字玉叔,号荔裳,汉族,莱阳(今属山东)人。顺治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永平兵仆道、宁绍台道。族子因宿憾,诬其与闻逆谋,下狱三年。久之得白,流寓吴、越间,寻起四川按察使。琬诗入杜、韩之室,与施闰章齐名,有南施北宋之目,又与严沆、施闰章、丁澎等合称为燕台七子,著有《安雅堂集》及《二乡亭词》。

    董仲舒〔两汉〕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广川(河北省景县广川大董故庄村)人,西汉哲学家。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深得汉武帝的赞赏,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汉武帝所采纳,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两千多年。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他提出了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论。其后,董仲舒任江都易王刘非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125),任胶西王刘端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著书写作。这以后,朝廷每有大事商议,皇帝即会下令使者和廷尉前去董家问他的建议,表明董仲舒仍受汉武帝尊重。

    董仲舒一生历经三朝,度过了西汉王朝的极盛时期,公元前104年病故,享年75岁。死后得武帝眷顾,被赐葬于长安下马陵。

    贺知章、源乾曜〔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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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獬〔宋代〕

    郑獬(1022——1072)字毅夫,号云谷,虔化人,江西宁都梅江镇西门人,因他的祖父前往湖北安陆经商,便寄居于此。商籍人安陆,详载宁都州志,少负售才词章豪伟,宋皇祐壬辰科举人,癸巳状元及第,初试国子监谢启曰,李广才气自谓无双。

    王寂〔金朝〕

    王寂(1128~1194)金代文学家。字元老,号拙轩,蓟州玉田(今河北玉田)人。德三年进士,历仕太原祁县令、真定少尹兼河北西路兵马副都总管。大定二十六年,因救灾之事蒙冤,被贬蔡州防御使,后以中都路转运使致仕。卒谥文肃。工诗文,诗境清刻镵露,古文博大疏畅,著有《拙轩集》。

    密璹〔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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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尧咨〔宋代〕

    咨(九七○~?)(生年据《东轩笔录》卷一四),字嘉谟,阆州阆中(今属四川)人。

    尧佐弟。

    真宗咸平三年(一○○○)进士(《咸淳临安志》卷六一),通判济州。

    召为秘书省著作郎、直史馆,擢右正言、知制诰。

    历知光、开封、永兴、邓、秦、同、天雄、郓、河阳、澶等州府。

    卒赠太尉,谥康肃。

    《宋史》卷二八四有传。

    今录诗四首。

    李毓秀〔清代〕

    李毓秀(1647年—1729年),字子潜,号采三,清初著名学者、教育家,《弟子规》的作者,祖籍辽宁铁岭,出生于山东潍县(即潍坊市寒亭区)李家营村 [1]  ,青年时,因特殊使命离开老家去了山西(即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教书、育人、治学、报国,直至去世也未回过山东老家。

    张孜〔唐代〕

    京兆人,耽酒如狂,与李山甫善。

    诗一首。

    张孜,京兆人,耽酒如狂,与李山甫善。

    诗一首。

    江庸〔近代〕

    江 庸(1878-1960),福建长汀人。前清奖授举人。曾任北洋政府京师法政学堂教务长、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北洋政府司法总长、国立政法大学校长等职。抗战时在重庆任国民参政会主席团成员。解放前夕与邵力子等组成“上海和平代表团”北上,与中共领导人探讨和平途径。解放后曾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等职。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著作出版有《刑法理由书》等。1953年4月任副馆长,1960年1月任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