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同〔宋代〕

    同,字会叔,学者称鹤山先生,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

    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

    除国子监簿(明嘉靖《浙江通志》卷四一)。

    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为户部员外郎(《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六)。

    七年,大理正兼权吏部郎官(同上书食货四一之一○)。

    十年,为荆湖南路提刑(清嘉庆《宁远县志》卷九)。

    十四年,于江西路提刑任以事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四九)。

    今录诗八首。

    许子绍〔宋代〕

    绍,字季绍,历阳(今安徽和县)人。

    孝宗乾道间监左藏库。

    淳熙元年(一一七四)通判静江府。

    事见《粤西金石略》卷九。

    范季随〔宋代〕

    随,字周士。

    高宗绍兴二十二年(一一五二)任建昌军教授(明正德《建昌府志》卷一二)。

    辑《韩子苍语录》(《渭南文集》卷三一《跋韩子苍语录》)。

    有《陵阳室中语》一卷(《说郛》卷二七)。

    沈希尹〔宋代〕

    尹,字商臣(《东瓯诗存》卷一),瑞安(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

    知德化县。

    事见明弘治《温州府志》卷一三。

    史正志〔宋代〕

    志,字志道,号乐闲居士、柳溪钓翁、吴门老圃,占籍江都(今江苏扬州),寓居丹阳(今属江苏)。

    高宗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授歙县尉。

    三十一年,除枢密院编修官,次年,迁司农寺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九、一九九)。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为江西路转运判官,寻改福建,再除江西。

    秩满,召除左司兼检正,兼权吏、刑、兵部侍郎。

    乾道三年(一一六七),知建康府,移知成都,六年,为江浙京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发运使。

    七年,以事谪居永州。

    淳熙中历知宁国府、赣州、庐州,卒于任,年六十。

    有《清晖阁诗》(明嘉靖《惟扬志》卷一九),已佚。

    《嘉定镇江志》卷一九有传。

    今录诗五首。

    释鉴〔宋代〕

    号咦庵,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住潭州大沩。

    为南岳下十七世,万年心闻昙贲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一八有传。

    燕照邻〔宋代〕

    邻,字仲明,阳翟(今河南禹州)人。

    隠居不仕,事见《过庭录》。

    释广勤〔宋代〕

    勤,字行之(《嘉泰会稽志》卷一九),号灊山道人。

    高宗绍兴间庐于会稽,伐木作亭,苫之以茆,名曰灊亭(《渭南文集》卷一七《灊亭记》)。

    后住云门云泉庵(《嘉泰会稽志》卷一九)。

    张镒〔宋代〕

    字季万,南渡后侨居滁州。

    高宗绍兴中官郎中,与孙觌有唱和(《鸿庆居士集》卷六)。

    善草书,尤工山水,得破墨法(《图绘宝鉴》卷四)。

    方希觉〔宋代〕

    觉,字民先,莆田(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以通直郎知英州。

    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