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埏〔宋代〕

    字叔信,号银峰,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孝宗干、淳间,以承议郎通判建康府(《景定建康志》卷二四)。

    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以朝奉大夫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卷一)。

    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除广西提刑(《粤西金石略》卷一○)。

    嘉泰二年(一二○二),由湖北转运使改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一二)。

    开禧三年(一二○七),为广东提刑,与宫观(同上书七四之二五)。

    嘉定元年(一二○八),落职罢祠(同上书七四之二九)。

    今录诗三首。

    释正一〔宋代〕

    一,宁宗庆元间住海宁富作寺,卒后,其法嗣智嵩继主寺事。

    事见《洺水集》卷七《富作寺记》。

    王叔简〔宋代〕

    简,字敬父,渠江(今四川广安)人。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进士。

    十年,以太学录兼国史院编修官。

    十三年,通判潼川府。

    十六年,迁校书郎兼日历所编类圣政检讨官。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除秘书郎。

    二年,知洋州。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

    赵若盈〔宋代〕

    盈(《宋史》卷二三四《宋室世系表》作楹),魏王廷美十世孙,曾官信州府同知(《历朝上虞诗集》卷三)。

    径山寺僧〔宋代〕

    寺僧,孝宗时有诗,事见《鹤林玉露》丙编卷一。

    林梦英〔宋代〕

    英,字叔虎,一字子应,学者称山房先生,临川(今属江西)人。

    师事陆九渊。

    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授祁阳主簿,调衡州法曹。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武陵县。

    通判靖州。

    宁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为宗正丞兼工部郎官,迁秘书丞(《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一三、职官七五之三九),主管台州崇道观。

    年逾八十。

    事见明嘉靖《常德府志》卷一三,《宋元学案》卷七七有传。

    今录诗三首。

    章森〔宋代〕

    字德茂,绵竹(今属四川)人。

    孝宗淳熙十二年(一一八五),以大理少卿充贺金国生辰国信使(《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三)。

    十四年,权吏部侍郎(同上书仪制八之二二)。

    十五年,知建康府。

    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改知江陵府(《景定建康志》卷一四)。

    移知兴元府(《攻媿集》卷四○外制)。

    卒于宁宗嘉泰四年(一二○四)前(《渭南文集》卷二七《跋陕西印章二》)。

    陈绍年〔宋代〕

    年,东阳(今属浙江)人。

    孝宗时以布衣上书论时事,不报。

    归隠西明洞,与陈亮往还讲学。

    有《西明集》,已佚。

    事见清道光《东阳县志》卷二○。

    刘甲〔宋代〕

    刘甲(1141——1214),字师文,其先永静军东光人,元祐宰相挚之后也。父著,为成都漕幕,葬龙游,因家焉。甲,淳熙二年进士,累官至度支郎中,迁枢密院检详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释德辉〔宋代〕

    辉(一一四二~一二○四),宁宗嘉泰初住杭州净慈寺,道济曾为其记室。

    四年入寂,年六十三。

    《浄慈寺志》卷八、《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三九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