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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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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学〔宋代〕
学,字及之,自号如心居士,新昌(今江西宜丰)人。
理宗淳祐七年(一二四七)进士(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五一),授兴国主簿(明嘉靖《赣州府志》卷八)。
历武昌节度掌书记,知太和县、高邮县,通判清江军。
事见清雍正《江西通志》卷七一。
李芾〔宋代〕
(?~一二七六),字叔章,衡州(今湖南衡阳)人。
初补南安司户,转祁阳县尉,辟湖南安抚司幕官,摄湘潭县事。
理宗景定初知德清县(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三)。
三年(一二六二),以知吉州除浙东提刑。
四年,知温州府(《宝庆会稽续志》卷二)。
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除浙西提刑兼知临安府(《咸淳临安志》卷四九),以事罢。
十年,起为湖南提刑。
恭帝德祐元年(一二七五),为湖南镇抚大使。
二年,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
抗元数月,城破殉难。
《宋史》卷四五○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