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芾

(?~一二七六),字叔章,衡州(今湖南衡阳)人。

初补南安司户,转祁阳县尉,辟湖南安抚司幕官,摄湘潭县事。

理宗景定初知德清县(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三)。

三年(一二六二),以知吉州除浙东提刑。

四年,知温州府(《宝庆会稽续志》卷二)。

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除浙西提刑兼知临安府(《咸淳临安志》卷四九),以事罢。

十年,起为湖南提刑。

恭帝德祐元年(一二七五),为湖南镇抚大使。

二年,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

抗元数月,城破殉难。

《宋史》卷四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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