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丙〔宋代〕

    (一○○八~?),字南正。

    曾举进士,以太常少卿致仕(《司马文正公集》卷六五《洛阳耆英会序》),居洛阳。

    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与司马光、富弼等为耆英会,时年七十五。

    有文稿十四编(同上书《赵朝议丙字南正文稿序》),已佚。

    今录诗二首。

    释宗杲〔宋代〕

    释宗杲(1089~1163),字昙晦,江南东路宣州宁国(今安徽宁国)人,俗姓奚,临济宗僧人,是宋代禅宗史上“看话禅”派的创始人,法名妙喜,赐号“大慧普觉禅师”。宗杲生活于北、南宋之际,在南渡后倡明儒佛渗透、回应儒家辟佛方面立下大功。他不仅是连结南北两宋僧人与儒学的重要环节,而且也是南宋佛教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刘仙伦〔宋代〕

    一名,字叔拟,号招山。

    庐陵(今江西吉安)人。

    有《招山小集》、《招山乐章》。

    释真一子〔宋代〕

    一子,自称南岳布衣,与章詧有交(《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三一)。

    赵彦端〔宋代〕

    赵彦端(1121~1175)字德庄,号介庵,汴人。工为词,尝赋西湖谒金门词,有“波底夕阳红湿”之句。高宗喜曰:“我家裹人也会作此”!……"乾道、淳熙间,(公元一一七四年前后)以直宝文阁知建宁府。终左司郎官。彦端词以婉约纤秾胜,有介庵词四卷,及介庵集十卷,外集三卷,均《宋史艺文志》并行于世。

    饶节〔宋代〕

    (一○六五~一一二九),字德操,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

    少业儒,以诗游谒仕宦间。

    神宗时曾致书曾布,议论新法不合。

    后落发为僧,法名如璧,自号倚松道人,驻锡杭州灵隠寺,晚年主襄阳天宁寺,又居邓州香严寺。

    为青原下十四世,香严海印智月禅师法嗣。

    高宗建炎三年卒,年六十五。

    诗属江西诗派,有《倚松集》十四卷(《宋史·艺文志》),已佚。

    《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倚松集》二卷,有南宋庆元五年(一一九九)刻本(今残存八叶,藏上海图书馆),世以抄本流传。

    事见清光绪《抚州府志》卷八三,《嘉泰普灯录》卷一二、《五灯会元》卷一六有传。

     饶节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倚松诗集》为底本,校以清朱彝尊抄本(简称朱本)、吴允嘉抄本(简称吴本)。

    新辑集外诗和断句,附于卷末。

    林杰〔宋代〕

    字智用,五岁即能诗,年十七得疾卒。

    事见《诗话总龟》前集卷二。

    黎廷瑞

    黎廷瑞〔宋代〕

    黎廷瑞(1250年~1308年),字祥仲,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度宗成淳七年(1271)赐同进士出身,时年二十二。授肇庆府司法参车,需次未上。宋亡,幽居山中十年,与吴存、徐瑞等遥。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摄本郡教事。凡五年。退后不出,更号俟庵。武宗至大元年卒。有《芳洲集》三卷,收入清史简编《鄱阳五家集》中。事见本集卷首小传。

    陈宓〔宋代〕

    (一一七一~一二三○),字师复,学者称复斋先生,莆田(今属福建)人。

    俊卿子。

    少及登朱熹之门,长从黄干学。

    以父荫入仕。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调监南安盐税(本集《丁巳选调》)。

    历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

    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安溪县(明嘉靖《安溪县志》卷六)。

    七年,入监进奏院,迁军器监簿。

    九年,因建言忤史弥远,出知南康军。

    任满,改知南剑州,创延平书院。

    十七年,命知漳州,闻宁宗卒,乞致仕。

    理宗宝庆二年(一二二六),起提点广东刑狱,未上,主管崇禧观。

    绍定三年卒,年六十。

    追赠直龙图阁。

    有《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二十三卷等。

    事见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四,《宋史》卷四○八有传。

     陈宓诗,以清抄《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藏南京图书馆)为底本。

    底本形式尚整饬,但错漏极多,除少量酌校有关书引录,大量明显形误字、别体字径改;涉及文义的误字,改后加校;部分无法确定的错漏,加校。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释怀深〔宋代〕

    深(一○七七~一一三二),号慈受,俗姓夏,寿春六安(今属安徽)人。

    年十四祝髪受戒。

    公四年,访道方外。

    徽宗崇宁初,往嘉禾依净照于资圣寺悟法。

    政和初,出住仪真资福寺。

    三年(一一一三),先后居镇江府焦山寺、真州长芦寺。

    七年,居建康府蒋山寺。

    钦宗靖康间住灵岩尧峰院(《中吴纪闻》卷六)。

    高宗绍兴二年卒,年五十六。

    为青原下十三世,长芦崇信禅师法嗣。

    事见《慈受怀深禅师广录》,《嘉泰普灯录》卷九、《五灯会元》卷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