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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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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宋代〕
(一一三六~一二一三),字公实,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调溧阳主簿,教授全州。
历知铅山、常熟县,签判潭州,入为太常寺主簿,迁太常丞。
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八),迁提刑。
历江西转运判官、淮东转运副使、淮东总领。
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为淮西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
召为起居郎兼实录院检讨。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知平江府(《嘉泰会稽志》卷二)。
嘉定元年(一二○八),以宝谟阁直学士致仕。
六年卒,年七十八。
事见《水心集》卷二○《宝谟阁直学士刘公墓志铭》,《宋史》卷四○四有传。
徐安国〔宋代〕
国,号春渚(《宋诗拾遗》卷一三),浙江富阳(今属浙江)人(清光绪《富阳县志》卷四)。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咸淳临安志》卷六一)。
历知华亭县(明正德《松江府志》卷二二)、横州(清嘉庆《广西通志》卷二四四)。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于广南东路提举茶盐任遣人捕私盐于大奚山岛,激成岛民之变降官。
嘉泰二年(一二○二),改湖南提举,旋以前罪罢。
开禧元年(一二○五),复特追三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一、二、一二、一七)。
徐安国诗,据《舆地纪胜》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洪遵〔宋代〕
(一一二○~一一七四),字景严,号小隠,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皓次子、适弟。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中博学宏词科,赐进士出身,为秘书正字。
通判常、婺、越三州。
二十八年,拜起居舍人,累迁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
三十一年,知平江府。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拜同知枢密院事,以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乾道六年(一一七○),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建康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淳熙元年卒,年五十五,谥文安。
有《小隠集》,已佚。
清劳格所辑《小隠集》一卷,有文无诗。
事见清洪汝奎《洪文安公年谱》,《宋史》卷三七三有传。
今录诗十九首。
林栗〔宋代〕
字黄中,福清(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调崇安尉,教授南安军。
二十八年,召为太学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九)。
孝宗即位,迁屯田员外郎、恭王府直讲。
因进言得罪权贵,出知江州。
召还,为吏部员外郎兼庆王府直讲,迁太常少卿。
除直宝文阁,出知湖州、兴化军,移南剑州,除夔路提点刑狱,改知夔州。
淳熙九年(一一八二),夔州属郡施州豪强谭汝翼与知恩州田汝弼交恶,聚兵攻战,栗坐受田氏金,夺职罢归(《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三五)。
旋复直宝文阁,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就改提点刑狱,又改知潭州、知隆兴府。
十五年,召对,除兵部侍郎。
会朱熹召为兵部郎官,二人论学不合,遂劾熹本无学术,妄自尊大。
太常博士叶适上书辨之,侍御史胡晋臣乃劾栗,因出知泉州,改明州,奉祠以卒,谥简肃。
《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今录诗四首。
李靓〔宋代〕
(一一一○~一一四○),字彦和,龙泉(今江西遂川)人。
初投岳飞军,后投张浚,隶淮西总管孙晖麾下,积功授承信郎。
高宗绍兴十年与金兵战死,年三十一。
事见《周文忠集》卷二八《忠义李君传》,《宋史》卷四五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