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

(一一三六~一二一三),字公实,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调溧阳主簿,教授全州。

历知铅山、常熟县,签判潭州,入为太常寺主簿,迁太常丞。

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八),迁提刑。

历江西转运判官、淮东转运副使、淮东总领。

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为淮西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

召为起居郎兼实录院检讨。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知平江府(《嘉泰会稽志》卷二)。

嘉定元年(一二○八),以宝谟阁直学士致仕。

六年卒,年七十八。

事见《水心集》卷二○《宝谟阁直学士刘公墓志铭》,《宋史》卷四○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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