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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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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公为〔宋代〕
为,字子莫(《天台续集别编》卷五),巨野(今山东巨野)人。
补之子。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除仓部员外郎,出知台州。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因其妻受囚贿金事觉,放罢,遂不复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一、四六、七四、八八)。
今录诗二首。
张致远〔宋代〕
远(一○九○~一一四七),字子猷,沙县(今属福建)人。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
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添差两浙转运判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三)。
四年除殿中侍御史。
五年迁给事中,出知福州。
八年知广州。
寻以显谟阁待制致仕。
十七年卒,年五十八。
《宋史》卷三七六有传。
今录诗四首。
王珉〔宋代〕
字中玉,大名(今河北大名东北)人。
素之后。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赐上舍出身。
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知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
二十四年,以宗正寺主簿任监察御史(同上书卷一六七)。
二十五年,以右正言兼侍讲,后试礼部侍郎(同上书卷一六八)。
二十六年,罢(同上书卷一七一),寓家信安。
事见清嘉庆《西安县志》卷三九。
今录诗二首。
王直方〔宋代〕
方(一○六九~一一○九),字立之,号归叟,密县(今属河南)人。
棫子。
以假承奉郎监怀州酒税,寻易冀州籴官,仅累月,投劾归侍不复出,居汴京凡十五年。
徽宗大观三年卒,年四十一。
事见《景迂生集》卷一九《王立之墓志铭》。
有《诗话》并集,已佚。
今录诗五首。
张叔夜〔宋代〕
夜(一○六五~一一二七),字嵇仲,永丰(今江西广丰)人。
以荫为兰州录事参军。
历知襄城、陈留县,安肃军,舒、海、泰三州。
徽宗大观中,为开封少尹。
四年(一一一○),赐进士出身(明嘉靖《永丰县志》卷一)。
历秘书少监、中书舍人、给事中。
以徽猷阁待制再知海州,移宣州、济南府,以功进龙图阁直学士、知青州。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金人南下,知邓州兼邓州南道都总管,帅兵入援京师,擢签书枢密院事。
翌年,随徽、钦二帝入金,道中绝食而死,年六十三。
赠开府仪同三司,谥忠文。
事见《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六,《宋史》卷三五三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