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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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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埈〔宋代〕
(一一五五~一二一六),字子高,崇德(今浙江桐乡西南)人。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授滁州教授,移两浙转运司干办。
宁宗开禧二年(一二○六)除国子录。
三年,迁校书郎。
嘉定元年(一二○八)迁秘书郎,三年,通判和州,改知州事。
九年卒,年六十二。
事见《漫塘集》卷二八《故知和州陆秘书墓志铭》。
今录诗四首。
李揆〔宋代〕
字起宗,浏阳(今属湖南)人。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
授宁远尉(清嘉庆《宁远县志》卷六)。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上高县。
宁宗嘉定三年(一二一○)为国子司业、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
四年,擢中书舍人兼实录院同修撰。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九、清同治《上高县志》卷七。
今录诗八首。
阎苍舒〔宋代〕
舒,字才元,蜀州晋原(今四川崇州)人。
孝宗淳熙四年(一一七七),以试吏部尚书使金(《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
五年,以右司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
累迁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十六年,知江陵(《水心集》卷九《江陵府修城记》)。
有《阎苍舒集》、《兴元志》二十卷,皆不传(《宋史》卷二○四《艺文志》三)。
今录诗五首。
洪遵〔宋代〕
(一一二○~一一七四),字景严,号小隠,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皓次子、适弟。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中博学宏词科,赐进士出身,为秘书正字。
通判常、婺、越三州。
二十八年,拜起居舍人,累迁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
三十一年,知平江府。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拜同知枢密院事,以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乾道六年(一一七○),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建康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淳熙元年卒,年五十五,谥文安。
有《小隠集》,已佚。
清劳格所辑《小隠集》一卷,有文无诗。
事见清洪汝奎《洪文安公年谱》,《宋史》卷三七三有传。
今录诗十九首。
林栗〔宋代〕
字黄中,福清(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调崇安尉,教授南安军。
二十八年,召为太学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九)。
孝宗即位,迁屯田员外郎、恭王府直讲。
因进言得罪权贵,出知江州。
召还,为吏部员外郎兼庆王府直讲,迁太常少卿。
除直宝文阁,出知湖州、兴化军,移南剑州,除夔路提点刑狱,改知夔州。
淳熙九年(一一八二),夔州属郡施州豪强谭汝翼与知恩州田汝弼交恶,聚兵攻战,栗坐受田氏金,夺职罢归(《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三五)。
旋复直宝文阁,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就改提点刑狱,又改知潭州、知隆兴府。
十五年,召对,除兵部侍郎。
会朱熹召为兵部郎官,二人论学不合,遂劾熹本无学术,妄自尊大。
太常博士叶适上书辨之,侍御史胡晋臣乃劾栗,因出知泉州,改明州,奉祠以卒,谥简肃。
《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今录诗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