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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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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彦毓〔宋代〕
毓(一作彦育),字虞卿(《周文忠集》卷四二《萧彦育虞卿顷年示诗篇且求次诚斋待制所赠佳句之韵》),号梅坡,西昌(今江西泰和)人(《诚斋集》卷三六《跋萧彦毓梅坡诗集》),家于庐陵(《剑南诗稿》卷五○《题庐陵萧彦毓秀才诗卷后》)。
今录诗三首。
廖颙〔宋代〕
字季卭,连州(今广东连县)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
)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三一)。
三十一年,知化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一)。
三十二年,于知藤州任坐事降两官。
孝宗乾道八年(一一七二),提举广西南路盐事。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五、选举三○之二五)。
今录诗二首。
钱亿年〔宋代〕
年(一一○○~一一八四),字伯寿,浦江(今属浙江)人。
遹孙。
高宗绍兴初以荫入仕。
孝宗乾道初以右朝散大夫致仕。
五年(一一六九),落致仕,除权利州路提点刑狱(《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八○),未赴。
淳熙十一年卒,年八十五。
有《云巢集》,已佚。
《敬乡录》卷三有传。
今录诗七首。
李传正〔宋代〕
正,徽宗大观间为大理少卿。
政和元年(一一一一),以言者论,罢开封府左司录参军。
八年,由提点淮南西路刑狱任以事勒停(《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七、职官六八之二二、四○)。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任淮南转运副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
今录诗三首。
释景元〔宋代〕
元(一○九四~一一四六),俗姓张,永嘉(今浙江温州)楠溪人。
年十八依灵山希拱为僧,又谒圆悟于钟阜。
后住台州护国寺,称此庵景元禅师。
为南岳下十四世,昭觉勤禅师法嗣。
高宗绍兴十六年卒(此据《嘉泰普灯录》卷一五,《南宋元明僧宝传》作绍兴二十七年),年五十三。
《嘉泰普灯录》卷一五、《五灯会元》卷一九有传。
今录诗八首。
王绹〔宋代〕
(一○七四~一一三七),字唐公,开封(今属河南)人。
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赐上舍第,授含山县尉,易光化尉。
为太学博士十余年。
宣和二年(一一二○),为秘书少监。
三年,试中书舍人。
迁给事中,六年,知贡举。
钦宗靖康中,起知寿春府。
高宗即位,迁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后兼侍讲,拜御史中丞。
除工部尚书。
建炎三年(一一二九),除参知政事兼御营副使。
四年,罢参知政事,居会稽。
未几,起知绍兴府兼浙东路安抚使。
后提举洞霄宫,徙居吴门。
绍兴七年卒,年六十四。
事见宋张守《毗陵集》卷一三《资政殿大学士左光禄大夫王公墓志铭》。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