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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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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合〔宋代〕
字叔备、一字与可,号丹山(《蔡氏九儒书》卷八《久轩集》附录),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
历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碧梧玩芳集》卷四《翁合除国子司业、祭酒制》)。
出知赣州兼浙西提刑(《文山集》卷六《与中书祭酒知赣州翁丹山》)。
景定中擢侍讲。
有《丹山集》,已佚。
事见《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二五。
今录诗四首。
赵汝譡〔宋代〕
譡(《宋史》作谠)(?~一二二三),字蹈中,号懒庵,祖籍大梁(今河南开封),迁居余杭(今浙江余杭西南)。
汝谈弟,叶适门人。
以祖荫补承务郎,历泉州市舶务、利州大军仓属。
荐为监左藏库。
忤韩侂胄,坐废十年。
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除太社令,迁将作监簿、大理丞,知漳州。
迁湖南、江西提举常平,湖南、江西、江东提点刑狱。
知温州,十六年,卒于官。
有《懒庵集》(《天台续集别编》卷六),已佚。
《咸淳临安志》卷六七、《宋史》卷四一三有传。
赵汝譡诗,据《后村诗话》、《咸淳临安志》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易祓〔宋代〕
(一一五六~一二四○),字彦章(一作彦祥、彦伟),号山斋居士,宁乡(今属湖南)人。
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上舍释褐,为昭庆军节度掌书记。
宁宗庆元六年(一二○○),累迁著作郎兼实录院检讨官。
嘉泰四年(一二○四),擢国子司业(《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开禧元年(一二○五),权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迁左司谏兼侍讲。
二年,除礼部尚书,寻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三年,谪融州,移全州。
嘉定十三年(一二二○),复原官。
理宗嘉熙四年卒,年八十五。
事见清同治《宁乡县志》卷九《礼部尚书易祓墓志》。
今录诗十一首。
黄景说〔宋代〕
说,字岩老,号白石,福州闽清(今属福建)人。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二之一三)。
嘉泰四年(一二○四),除秘书丞。
开禧元年(一二○五),为广东运判。
嘉定元年(一二○八)知静江府(清雍正《广西通志》卷五一)。
三年,召为国史院编修兼军器监丞。
与姜白石并称,有《白石丛稿》(《缘督集》卷一八《白石丛稿序》),已佚。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
今录诗五首。
谢谔〔宋代〕
(一一二一~一一九四),字昌国,号艮斋,晚号桂山老人,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调峡州夷陵县主簿,未至,先摄抚州乐安县尉。
三十一年至夷陵,移吉州录事参军,知袁州分宜县。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领宫祠以便亲。
丁父忧,起授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除国子监主簿、太学博士,迁监察御史。
十四年,除右谏议大夫兼侍讲。
十六年,为御史中丞,权工部尚书,未几奉祠。
光宗绍熙五年卒,年七十四。
著作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一七八存《艮斋集》一卷。
事见《周文忠集》卷六八、《诚斋集》卷一二一《谢公神道碑》,《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今录诗十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