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表勋〔宋代〕

    勋,清光绪《富阳县志》卷一六编其诗于杨简、范成大之间,姑置于此。

    韩彦质〔宋代〕

    质,延安(今属陕西)人。

    世忠第三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七)。

    高宗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直秘阁(同上书卷一四三)。

    二十八年,行光禄寺丞(同上书卷一七九)。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知秀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一)。

    六年,权两浙转运判官(同上书礼二四之九六)。

    七年,知平江府(《吴郡志》卷一一)。

    九年,除太府少卿、淮西总领。

    十年,兼知临安府。

    以太中大夫致仕,卒谥敏达(同上书礼五八之九○)。

    今录诗三首。

    林大中〔宋代〕

    中(一一三一~一二○八),字和叔,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调乌程县主簿。

    孝宗淳熙间历知抚州金谿县、湖州长兴县,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迁殿中侍御史。

    三年,出知赣州。

    五年,迁给事中兼侍讲。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知庆元府。

    五年,提举武夷山冲祐观。

    六年,致仕。

    嘉泰三年(一二○三),起为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嘉定元年卒,年七十八。

    谥正惠。

    事见《攻媿集》卷九八《签书枢密院事致仕赠资政殿学士正惠林公神道碑》。

    有奏议十卷,外制三卷,文集二十卷,皆佚。

    《宋史》卷三九三有传。

    高文虎〔宋代〕

    虎,字炳如,四明(今浙江宁波)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调吴兴县主簿。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以国子正兼国史院编修官。

    光宗绍熙五年(一一九四)擢将作监兼实录院检讨官、玉牒所检讨官。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迁军器少监。

    二年,为国子司业,迁祭酒。

    三年,以中书舍人兼实录院同修撰。

    五年,拜翰林院学士兼侍读。

    出知建宁府,以事夺职,卒。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今录诗十二首。

    金梁之〔宋代〕

    之(一一一四~一一七四),字彦隆,休宁(今属安徽)人。

    以父荫为奉新尉,得狂惑疾,不满秩弃归。

    此后袒跣垢污,栖止无常,动辄旬月不食,自称野仙。

    时人信其预言多验。

    孝宗淳熙元年卒,年六十一。

    事见《新安文献志》卷一○○下《金野仙传》。

    今录诗三首。

    黄熙〔宋代〕

    南海(今广东广州)人,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元《大德南海志》卷九),为韶州推官(《斐然集》卷五《送黄熙赴韶推》)。

    李贯〔宋代〕

    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

    事见清乾隆《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释绍隆〔宋代〕

    隆(一○七七~一一三六),和州含山(今属安徽)人。

    九岁出家,十五岁削髪,二十岁遇长芦净照禅师。

    复谒宝峰湛堂准禅师、黄龙死心禅师。

    得法于圆悟克勤禅师。

    初住和州开圣禅院,后主彰教寺,迁住平江府虎丘寺。

    为南岳下十五世。

    高宗绍兴六年卒,年六十。

    事见徐林撰塔铭(《续藏经·虎丘绍隆禅师语录》附),《嘉泰普灯录》卷一四、《五灯会元》卷一九、《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一二有传。

    今录诗三十二首。

    米友仁

    米友仁〔宋代〕

    米友仁(1074-1153)(南宋)一名尹仁,字元晖,小名寅哥、鳌儿。其山水画脱尽古人窠臼,发展了米芾技法,自成一家法。所作用水墨横点,连点成片,虽草草而成却不失天真,每画自题其画曰“墨戏”。其运用“落茄皴”(即“米点皴”)加渲染之表现方法抒写山川自然之情,世称“米家山水”,对后来“文人画”影响较大。其做官后甚自秘重,所画虽亲朋好友亦无缘得之,众嘲曰:“解作无根树,能描濛鸿云;如今供御也,不肯与闲人。”

    释道全〔宋代〕

    全(一○三六~一○八四),字大同(《天台续集别编》卷五),俗姓王,洛阳(今属河南)人。

    年十九得度,初游彭城、寿春,后居瑞州。

    乃南岳下十三世,宝峰文禅师法嗣(《五灯会元》卷一七)。

    神宗元丰七年卒,年四十九。

    事见《栾城集》卷二五《全禅师塔铭》。

    今录诗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