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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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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忠〔宋代〕
忠,字正臣,历阳(今安徽和县)人(《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一),寓鄞县(今浙江宁波)。
邵子。
宁宗庆元中权知荆门军(《周文忠集》卷六五《张邵神道碑》)。
嘉泰四年(一二○四)知郴州(明万历《郴州志》卷二)。
嘉定元年(一二○八),由京西转运判官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三○)。
八年,知金州,旋罢(同上书职官七五之七)。
有《野逸堂词》一卷,已佚。
今录诗二首。
金朋说〔宋代〕
说,字希传,号碧岩,休宁(今属安徽)人。
曾从朱熹学。
孝宗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进士。
初为教官,后于知鄱阳时值庆元党禁,归隠于碧岩山,时人比之陶潜。
有《碧岩诗集》二卷,明万历间裔孙金袍曾刊刻。
事见本集卷首宋范宽、明金大绶序。
金朋说诗,以清抄《碧岩诗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明显舛误酌作校正。
袁燮〔宋代〕
(一一四四~一二二四),字和叔,学者称絜斋先生,鄞(今浙江宁波)人。
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进士,调江阴尉。
宁宗即位,以太学正召,未几以伪学党禁论罢。
久之,得浙东帅属,调福建常平属官。
嘉定元年(一二○八),召为宗正簿、枢密院编修官。
二年,出知江州,迁提举江西常平、权知隆兴府。
俄以都官郎召,累迁国子祭酒、秘书监、礼部侍郎兼侍读。
十二年,因与史弥远争和议,罢归,太学诸生祖饯者三百余人。
明年,提举鸿庆宫。
起知温州,未赴。
十七年卒,年八十一。
遗著由子甫汇刻,有《絜斋集》二十六卷、后集十三卷,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并辑为二十四卷。
事见《西山文集》卷四七《显谟阁学士致仕赠龙图阁学士开府袁公行状》,《宋史》卷四○○有传。
袁燮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酌校正少量底本明显错字。
蔡柟〔宋代〕
(?~一一七○),字坚老,自号云壑道人(《舆地纪胜》卷三五《江南西路·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人。
徽宗朝尝通判袁州(清乾隆《袁州府志》卷一七)。
负有诗名,与曾纡、吕本中多唱和,江西宗派诸贤推重。
孝宗乾道六年卒,有《云壑隠居集》三卷、《浩歌集》一卷,已佚。
事见清同治《南城县志》卷八之一。
今录诗八首。
余良弼〔宋代〕
原(一一○六~一一六八),字希深,永嘉(今浙江温州)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
除敕令所删定官。
十年,迁秘书省正字。
十四年,通判池州。
十八年,除枢密院编修官。
十九年,以忤秦桧出为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
二十五年,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徙知嘉州。
三十年,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八、一五二、一五八、一五九、一七○、一八五)。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出为福建路提点刑狱。
四年卒,年六十三(《梅溪后集》卷二九《何提刑墓志铭》)。
有集,今不传。
杨椿〔元代〕
(一○九五~一一六七),字元老,眉山(今属四川)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以太学上舍生礼部试第一,特命迁秩以赏。
初调严道尉,改邠州教授,辟潼川府节度推官,成都府路常平司干办公事。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为秘书省校书郎。
十四年,由潼川府路转运判官除本路提点刑狱。
历夔州路、荆湖北路提点刑狱。
秦桧死,为秘书少监,累迁参知下政事。
三十二年,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
孝宗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安。
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三《杨文安公椿墓志铭》(按诗作者原署杨春,杨春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为权庐州事,开封人,仕履游踪均与诗所涉地无关。
又同卷及卷一八九又绍兴三十一年参知政事杨春,此杨椿即杨椿之误,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