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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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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鸣凤〔金朝〕
何鸣凤,字逢原,分水(今浙江桐庐西北)人。宋末为分水县学教谕(《潜斋集》卷八《分水县学田记》)。入元不仕。月泉吟社第十四名,署名喻似之。又为第四十五名,署名陈纬孙。事见《月泉吟社诗》。今录诗二首。
柴元彪〔宋代〕
彪,字炳中,号泽臞居士,衢州江山(今属浙江)人。
度宗咸淳四年(一二六八)进士,官察推。
宋亡,与兄望、随亨、元亨俱隠,世称柴氏四隠。
有《袜线稿》,明万历中十一世孙复贞等辑入《柴氏四隠集》。
事见清同治《江山县志·选举》。
柴元彪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编为一卷。
张方〔宋代〕
字义立,号亨泉,资阳(今属四川)人。
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进士,调简州教授。
嘉定四年(一二一一),入为国子正(《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一二)。
出知嘉定府,历知果州、邛州、眉州。
十六年,充利、夔、成都诸路提刑兼四川制置使参议官。
以母老辞归。
有《亨泉遗稿》百卷,已佚。
事见清雍正《四川通志》卷六、七、九。
《宋元学案》卷七二有传。
今录诗三首。
卫泾〔宋代〕
(一一六○~一二二六),字清叔,初号拙斋居士,改号西园居士,昆山(今属江苏)人。
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授添差镇东军签判。
十四年,除秘书省正字。
光宗即位,因应诏上书激切,出提举淮东、浙东二路。
宁宗庆元初,召为尚书郎,以起居舍人假工部尚书使金,还,除沿海制置使,以言者论罢。
返乡于石浦辟西园,名后乐,因改号后乐居士。
开禧元年(一二○五),召为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累迁礼部尚书、御史中丞、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
嘉定元年(一二○八),为史弥远所搆,出知漳州,历知隆庆府、福州。
理宗宝庆二年卒。
有《后乐集》七十卷,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卷。
事见《宋历科状元录》卷六,《至正昆山郡志》卷四、明正德《姑苏志》卷五一有传。
卫泾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林用中〔宋代〕
中,字择之,古田(今福建古田东北)人。
初遇朱熹于屏山,后为熹高弟。
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曾与朱熹、张栻同游衡山,三人游山唱和之诗,集为《南岳倡酬集》。
后曾入转运使幕(《朱文公文集》卷六《小诗奉送择之仁友赴漕台之招……》)。
事见《南岳倡酬集》附录宋朱熹《林允中字序》。
林用中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岳倡酬集》为底本。
由于《南岳倡酬集》系后人所编,多有舛误,兹据《朱文公文集》、《南轩集》相关诗题酌予订正,编为一卷。
王信〔宋代〕
伯(一一三七~?),字伯子,号笃素居士(《诚斋集》卷九八《张伯子尚书画像赞》),和州(今安徽和县)人。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宝庆四明志》卷九)。
淳熙九年(一一八二)知江宁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为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六三),四年,权刑部侍郎兼实录院同修撰。
五年,权礼部尚书(《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嘉泰元年(一二○一),知隆兴府兼江南西路安抚使(《于湖集序》)。
次年,改知镇江府(《嘉定镇江志》卷一五)。
三年,同知枢密院事,四年,擢参知政事(《宋宰辅编年录》卷二○),寻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六一)。
今录诗三首。
释昙华〔宋代〕
华(一一○三~一一六三),号应庵,俗姓江,蕲州黄梅(今属安徽)人。
年十七于东禅寺去发。
首依随州水南遂禅师。
历谒湖南北、江东西诸老宿。
至云居,礼圆悟禅师。
入蜀,往见彰教绍隆,侍隆移虎丘。
辞游诸方,初分座于处州连云寺,继住处州妙严寺。
历住衢州桐山明果寺,蕲州德章安国寺,饶州报恩光孝寺、荐福寺、宝应寺,婺州宝林寺、报恩光孝寺,江州东林太平兴隆寺,建康府蒋山太平兴国寺,平江府报恩光孝寺,两住南康归宗寺,末住明州天童山景德寺。
孝宗隆兴改元卒,年六十一。
为南岳下十六世,虎丘绍隆禅师法嗣。
有宋守铨等编《应庵昙华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
事见《语录》及所附宋李浩撰《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一九、《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昙华诗,以辑自《语录》卷一至卷六之诗编为卷一,以见于《语录》卷一○之诗为卷二。
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向子𬤇〔宋代〕
?(一○八五~一一五二),字伯恭,开封(今属河南)人。
哲宗元符三年(一一○○)以外戚恩补假承奉郎。
徽宗宣和初,除江淮发运司主管文字。
七年(一一二五),为京畿转运副使兼发运副使。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知潭州。
绍兴老年(一一三一)知鄂州,主管荆湖东路安抚司。
因曹成兵变事,提举江州太平观。
起知广州,未几致仕。
寻起知江州,改江东转运使。
八年,徙两浙路转运使,除户部侍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八),寻出知平江府。
时金使议和将入境,不肯金诏,乃致仕。
卜居临江军清江,号所居曰芗林。
二十二年卒,年六十八。
有《酒边集》一卷、《酒边词》二卷。
事见《文定集》卷二一《徽猷阁直学右大中大夫向公墓志铭》、《五峰集》卷三《向侍郎行状》,《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今录诗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