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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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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宋代〕
理宗淳祐十一年(一二五一)知襄阳。
景定元年(一二六○)徙知江陵,二年知庐州。
度宗咸淳十年(一二七四)为湖北制置使兼知江陵府。
恭帝德祐元年(一二七五)降元。
事见宋《四明文献集》卷四、《南宋制抚年表》卷上。
高衡孙〔宋代〕
孙,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清康熙《鄞县志》卷一○)。
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
淳祐七年(一二四七)通判建康府。
迁干办行在诸司审计司(《景定建康志》卷二四)。
官终礼部尚书(《甬上宋元诗略》卷九引《三茅志》)。
上官统〔宋代〕
统,字遂和,其先邵武(今属福建)人,迁居汀州(今福建长汀)。
理宗绍定元年(一二二八)进士。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巨鹿县。
淳祐二年(一二四二)知金陵府。
卒年七十九。
民国《天水上官宗谱》卷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