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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宗朱后〔宋代〕
朱后,开封祥符(今河南开封)人。
父伯材。
徽宗政和六年(一一一六),为皇太子妃。
宣和七年(一一二五),钦宗即位,立为皇后(《宋史》卷二三《钦宗本纪》)。
靖康二年(一一二七),与徽、钦二帝俱被金人胁持北迁,不知所终。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上尊号曰仁怀皇后。
善画山水花鸟,每画识以印文曰朱氏道人。
《东都事略》卷一四、《宋史》卷二四三有传。
今录诗二首。
鲍彪〔宋代〕
字文虎,龙泉(今属浙江)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
绍兴二十六年(一一五六),以太学博士累迁司封员外郎(明成化《处州府志》卷一三)。
有《战国策注》十卷等。
事见清道光《缙云县志》卷一一。
袁复一〔宋代〕
一,字太初(《天台续集别编》),无锡(今属江苏)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九)。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知临海县(《嘉定赤城志》卷一一)。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提举广南市舶(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一五,十六年,提举福建常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
王晞韩〔宋代〕
韩,字唐卿,莆田(今属福建)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明弘治《兴化府志》卷三七)。
高宗绍兴九年(一一三九),签书枢密院事楼炤宣抚关陕,辟为属。
方廷实宣谕陕西,曾有诗唱和,时秦桧方主和议,深疾之,诬以他狱,羁管浔州。
赦归,卒。
事见《莆阳文献》列传第一六。
方云翼〔宋代〕
翼,字景南,平阳(今属浙江)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清乾隆《平阳县志》卷一二)。
高宗绍兴间,历枢密院计议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四),敕令所删定官(同上书刑法一之四○),江东安抚司参议官,通判通州。
二十六年,在浙东安抚司参议官任以事放罢,袁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