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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为中书舍人,三年知庐州。
四年以城降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二五、二八)。
钦宗靖康初太学生,李纲罢相时曾与陈东等伏阙上书(《舆地纪胜》卷一五八)。
中,字纯老,号放斋,定海(今浙江宁波镇海区)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调黄州教授。
因不附秦桧,待次不偶。
后以张浚荐,通判建宁(《延祐四明志》卷四)。
有《诗说》三十卷,已佚。
事见《宝庆四明志》卷八。
曜,一作干德(《方舆胜览》卷一九),嘉兴(今属浙江)人。
机祖。
官将仕郎,赠少保。
事见《攻媿集》卷九七《娄公神道碑》。
其先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徙温州乐清(今属浙江)。
十朋父。
以子贵,赠左朝散郎。
事见《梅溪集》后集附《王公(十朋)墓志铭》。
哲,徽宗宣和间通判永州(《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
年,字寿隆,丹阳(今属江苏)人。
东野从子。
博学工文,秦桧欲馆致之,不可。
晚年以对策入等,授迪功郎,韶州推官,未赴,老于家。
事见《京口耆旧传》卷五。
字仲举。
高宗建炎三(一一二九),知濠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九)。
除大理少卿(《斐然集》卷一三制词)。
绍兴六年(一一三六)知台州(《天台续集别编》卷六)。
曾官江西路提刑(《宋诗拾遗》卷一一)。
徽宗重和二年(一一一九)由提举一清宝箓宫落职提点南京鸿庆宫(《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九之四)。
今录诗二首。
朴,号慈航,福州人。
住庆元府天童寺。
为南岳下十六世,育王无示介谌禅师法嗣。
有《慈航朴和尚语》一卷,收入《续古尊宿语要》卷四。
《嘉泰普灯录》卷一七、《五灯会元》卷一八有传。
今录诗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