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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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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国〔宋代〕
国,字子仪,吴县(今江苏苏州)个。
纯仁第五子。
以父荫补承奉郎,知延津县。
靖康之乱,避兵蔡州。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以枢密院干办官扈从隆裕太后如洪州。
绍兴间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六五、食货二六之三○)。
官终荆湖北路转运使。
秩港,卜居临川。
以疾卒,年六十二。
事见《范忠宣公集补编·宋朝请大夫荆湖南漕运使赠中奉大夫子仪公传》。
江常〔宋代〕
(?~一一三八),字少明,泉州惠安(今属福建)人。
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明嘉靖《惠安县志》卷一二)。
宣和间为侍御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
钦宗靖康元年十二月(一一二七),知福州(《淳熙三山志》卷二二)。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兼福建路兵马钤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
绍兴二年(一一三二),有擢给事中之命,谏官劾其贪墨著闻,命遂寝(同上书卷一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
奉祠归。
八年,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三)。
事见明弘治《八闽通志》卷六七。
李宋臣〔宋代〕
臣,初名汉臣,字希杰,福州(今属福建)人,颀子。
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以上《淳熙三山志》卷二七)。
知建阳县(明嘉靖《建阳县志》卷二)。
高宗建炎中,知邠州、权泾原路提点刑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