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同〔宋代〕

    遂昌(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十三年,为临安府学教授。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通判静江府(《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三五、职官四七之三七)。

    今录诗二首。

    郑漻〔宋代〕

    玉山(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六年(一一三六),上书言用兵急切、边机利害二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

    十一年第进士,调江阴县教授。

    事见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一六。

    彭大年〔宋代〕

    年,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

    为宜章县尉。

    事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七。

    林亮功〔宋代〕

    功,字怀老,平阳(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曾知莆田县。

    事见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曹筠〔宋代〕

    字庭坚,当涂(今属安徽)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清乾隆《当涂县志》卷一七)。

    依附秦桧,召为敕令所删定官,历守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出知衢州,为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桧死,夺职罢祠。

    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六、一六二、一七○。

    何若〔宋代〕

    (一一○五~一一五○),字任叟,上元(今江苏南京)人。

    弱冠举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调淝州推官。

    高宗绍兴十年(一一四○),除秘书省正字,十二年,迁校书郎。

    十五年,擢御史中丞。

    十七年,除签书枢密院事,以忤秦桧奉祠。

    寓于衢。

    二十年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七、一四四、一五四、一五六、一六一)。

    有《风山集》、《尚书春秋讲义》等,已佚。

    事见《金陵诗征》卷六。

    吴咏〔宋代〕

    字永言,仙居(今属浙江)人。

    芾从兄。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官终宣教郎知西安县。

    有《西安诗集》,已佚。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三。

    王伯淮〔宋代〕

    淮,东牟(今山东蓬莱)人(《洞霄诗集》卷二)。

    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知安溪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七)。

    十九年,知德安府(同上书卷一六○)。

    二十一年,知临江军(同上书卷一六二)。

    赵善晤〔宋代〕

    晤,太宗七世孙(《宋史》卷二二四)。

    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为汀州通判。

    事见《永乐大典》卷七八九二、清光绪《长汀县志》卷二○。

    方师尹〔宋代〕

    尹(一○九九~?),字民瞻,一字元寿,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四十九(《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十九年,知泰和县。

    二十七年,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于广西提点刑狱任论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三)。

    事见清光绪《泰和县志》卷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