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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宁宗嘉泰四年(一二○四)知吴江县,官至右丞(清乾隆《吴江县志》卷一九、二二)。
生平不详,有诗挽蔡元定(《蔡氏九儒书》卷二《西山集》附录)。
耕,黄岩(今属浙江)人。
事见《石屏诗集》附录。
古前妻,姓名不详。
复古尝游江右,复娶金氏女伯华。
居三年归,而前妻已亡。
事见明万历《黄岩县志》卷六。
成,号款庵,长汀(今属福建)人。
道士,得业于赣之宁都金精山,住宁化凝真观。
遍游方外,晚归住山隠观。
宁宗嘉定间卒。
年七十四。
显,字元明,泾县(今属安徽)人。
伟子。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为江阴尉(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
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由太常博士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二四)。
嘉泰二年(一二○二)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一二)。
以朝议大夫致仕。
事见清嘉庆《泾县志》卷一七《吴伟传》。
今录诗二首。
规,布衣,曾为秦桧门客。
事见《鹤林玉露》乙编卷一。
字致远,号九思,建安(今福建建瓯)人。
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
调御史台主簿。
高宗绍兴九年(一一三九),除秘书郎,十年,知临江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六)。
《万姓统谱》卷一○七、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七有传。
立,宋宗室,燕王德昭之后(《宋史》卷二一七《宗室世系表》)。
造,剑门(今四川剑阁东北)人。
为南岳下十五世,大随元静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七、《五灯会元》卷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