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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
有《南枝集》、《南枝续集》(《甬上耆旧诗》卷二),已佚。
今录诗二首。
理,住江州东林寺。
为青原下十四世,天封子归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
一(?~一一六二)宜春(今属江西)人。
九岁出家,诣仰山参简禅师。
高宗绍兴末作颂掷笔而逝。
清同治《宜春县志》卷一○有传。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官无锡尉。
事见清嘉庆《无锡金匮县志》卷一四。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为川陕京西诸路宣抚司僚属,后改通判普州,不赴,以卖蒸餠为生。
事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五。
今录诗三首。
字叔夏,开封(今属河南)人。
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赐进士出身。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守右司谏。
五年,为广南西路转运判官。
六年,改提点刑狱(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七、四三、六三、九一、九七)。
德清(今属浙江)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清康熙《德清县志》卷六)。
历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绍兴三十年(一一六○),为监察御史,未几,出知徽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三、一八五)。
谅高宗建炎间签书道州判官(清光绪《零陵县志》卷一四)。
德,高宗建炎间知廓州。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以岷州归张浚。
浚录其功,迁荣州刺史(《宋史》卷二六《高宗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
止,曾为圆通寺主持。
高宗建炎初避地麻溪山二十余年(清嘉庆《宁国府志》卷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