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元〔宋代〕

    董德元(1096—1163),字体仁,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南宋恩榜状元。生于绍圣三年(1096)。累试不第,特奏补文学。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举,殿试时欲点为第一,以有官之故,改为进士第二名,赐“恩例与大魁等”,时称“恩榜状元”。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侍郎。绍兴二十五年(1155),任参知政事,掌左仆射(副宰相)职权。[1]  秦桧死,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被论落职。隆兴元年(1163)卒,年六十八。

    江宾王〔宋代〕

    王(一○九六~?),字彦济,改字朝翁,句容(今属江苏)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五十三(《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为枢密院编修官,二十六年,以谄事魏良臣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二)。

    王文卿〔宋代〕

    卿(一○九三~一一五三),字述道,一作安道,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

    徽宗宣和七年(一一二五)授太素大夫、凝神殿校籍,再除两府侍宸、冲虚通妙先生,主管教门公事。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乞还乡。

    高宗绍兴初入闽(《夷坚支丁志》卷一○)。

    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

    事见《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五三、明正德《建昌府志》卷一八。

    今录诗四首。

    蕲春乡人〔宋代〕

    乡人,徽宗宣和中曾因蔡姓乡闾簇蚕不茧赋诗(《江西诗征》卷一四)。

    陈彦才〔宋代〕

    才,字用中,平阳(今属浙江)人。

    徽宗宣和中进士。

    曾知连江县、泉州。

    以不附秦桧著。

    事见《竹坡诗话》卷上,明嘉靖《温州府志》卷三有传。

    周邦〔宋代〕

    泰州海陵人,居钱塘,字德友。周穜孙。徽宗宣和间官迪功郎。有《政和大理入贡录》。

    许操〔宋代〕

    徽宗宣和中通判平江府,七年(一一二五),权知府事(清光绪《苏州府志》卷五二)。

    尼法灯〔宋代〕

    灯,号无相。

    住温州净居寺。

    为南岳下十六世,净居尼慧温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郑鬲〔宋代〕

    字才仲,一作才卿(明万历《宁德县志》卷五),宁德(今属福建)人。

    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官工部郎官(《淳熙三山志》卷二七)。

    高宗绍兴中,累迁广东转运使、知建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二)。

    翁采〔宋代〕

    字景文,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调归州教授。

    因上疏论花石纲扰民,贬潭州司法参军,不久致仕。

    事见清嘉庆《崇安县志》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