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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仲和。
曾知漳浦县,通判福州(《宋诗纪事补遗》卷七八)。
昭,曾知贵州(《舆地纪胜》卷一一一)。
遇,官右常侍(《舆地纪胜》卷五六《荆湖南路·永州》)。
字洪范,天台(今属浙江)人。
官校书郎(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六六)。
尹,曾知长安县。
事见《诗话总龟》前集卷一五。
朗,住婺州木陈寺(《景德传灯录》卷一一)。
女,毗陵(今江苏常州)人。
十六岁能诗(《墨客挥犀》卷二)。
今录诗二首。
翁,名不详。
宋末太学生(《全闽诗话》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