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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号竹溪,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理宗绍定二年(一二二九)进士(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五)。
一名鼎,字叔平,南城(今属江西)人。
理宗宝庆二年(一二二六)进士。
历新昌尉(清乾隆《新昌县志》卷九),知南安军,除江西提刑。
事见清同治《建昌府志》卷七。
今录诗二首。
孙,海盐澉浦(今属浙江)人。
尝官判曹(《澉水志》卷下)。
龙,字子奇,处州丽水(今属浙江)人。
宁宗嘉定十六年(一二二三)进士。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除秘书丞,迁著作郎(《南宋馆阁续录》卷七)。
出知信州(明嘉靖《宣平县志》卷三)。
字彦文,南丰(今属江西)人。
学于陆九渊。
曾通判南剑州(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七)。
理宗绍定二年(一二二九)知衡州,四年为荆湖南路提举常平,五年致仕(《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
字明远,号南隠。
复古姪。
官迪功郎。
事见《石屏诗集》卷六《与姪南隠等赓和》。
女,宁宗开禧中人,临安府(今浙江杭州)人(《浩然斋雅谈》卷中)。
之,号桂堂。
宁宗嘉定中为宣城尉(清光绪《宣城县志》卷一一)。
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为旌德尉(清嘉庆《旌德县志》卷九《赓崔县尉题万翠亭原韵序》)。
吉,字文甫,莆田(今属福建)人(《后村大全集》卷一○八《方元吉诗》)。
宁宗嘉定中知浦城县。
有《竹斋集》(《闽诗录》丙集卷一三),已佚。
字仲举,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宁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进士,官至侍御史。
事见《甬上宋元诗略》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