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宋代〕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为黄州巡检,金人陷城,不屈死。

    事见《宋史》卷四四七《赵令峸》。

    过孟玉〔宋代〕

    玉,无锡(今属江苏)人。

    徐王棣选为郡马,配逍遥县主。

    建炎三年(一一二九)扈从高宗南渡。

    事见《宋诗纪事补遗》卷四○。

    方师尹〔宋代〕

    尹(一○九九~?),字民瞻,一字元寿,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四十九(《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十九年,知泰和县。

    二十七年,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于广西提点刑狱任论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三)。

    事见清光绪《泰和县志》卷一五。

    尼正觉〔宋代〕

    觉,海盐(今属浙江)人。

    枢密郭三益孙女,适云间叶氏,夫死,誓节为尼。

    事见明《海盐县图经》卷一二。

    欧阳凯士〔宋代〕

    凯士,字彦成,建阳(今属福建)人。

    高宗建炎间曾上书论事,忤时相。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责洪州编管。

    有《无旁集》,已佚。

    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六、明嘉靖《建阳县志》卷一○。

    胡舜举〔宋代〕

    举,字汝士,绩溪(今属安徽)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六)。

    绍兴二十年(一一五○)知建昌军。

    著《盱江志》(明正德《建昌府志》卷一二)、《剑津集》(《宋史》卷二○九),均佚。

    宋翔〔宋代〕

    (?~一一五八),字子飞,号梅谷居士,崇安(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

    历国子监簿,湖南安抚司参议官。

    以朝散大夫致仕。

    有《梅谷集》,已佚。

    事见《南轩集》卷一二《仰止堂记》、卷四四《祭宋子飞参议》、清嘉庆《崇安县志》卷六、卷七。

    今录诗二首。

    芮毓〔宋代〕

    字子发。

    靖康之变,携家居溧水唐昌乡。

    高宗时官枢密院判(《金陵诗征》卷七)。

    彭从虎〔宋代〕

    虎,南渡初知永州零陵县(《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九五)。

    释戒修〔宋代〕

    修,住成都府信相寺。

    为南岳下十六世,大沩牧庵法忠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二○、《五灯会元》卷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