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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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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统〔宋代〕
字仲宗。
宁宗嘉定间知高邮军(清道光《高邮州志》卷八)。
迁江东运判兼知真州(明隆庆《仪真县志》卷四)。
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知扬州兼江东提刑(《宋史》卷四七六《李全传》)。
绍定元年(一二二八)为浙东提刑兼权安抚使知绍兴府(《宝庆会稽续志》卷二)。
胡槻〔宋代〕
字伯圆,庐陵(今江西吉安)人。
铨孙。
宁宗嘉定二年(一二○九)为江西转运判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四)。
七年,为淮西总领(同上书礼二一之四七)。
十四年,知静江府(同上书职官四八之五一)。
十六年,除广西经略使(同上书职官七五之三四)。
有《普宁志》三卷(《宋史》卷二○四),已佚。
事见《宋史》卷三七四《胡铨传》。
丁黼〔宋代〕
丁黼,南宋石埭(安徽省石台县)人。淳熙十四(1187)进士,初授崇德县尉,转升州录事参军,后任余杭知县,迁太仆寺簿。端平初年,任四川制置副使兼成都知府。三年(1236)元军逼近成都,时城内兵不足七百人,丁黼多次上疏告急,又遣子赴京求援,然援军未至,丁二次出城应战,说:“我职责就是镇守疆土。”终因寡不敌众,被元军包围,中箭身亡。朝廷嘉其忠心,赐光禄大夫、显谟阁学士。后又加封银青光禄大夫,赐谥号“恭慰”,并束力令在石埭建立“褒忠祠”。
惠端方〔宋代〕
方,字敬之,宜兴(今属江苏)人。
哲子。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清嘉庆《宜兴县志》卷七)。
官永嘉丞(《水心集》卷一九《建康府教授惠君(哲)墓志铭》)。
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知祁门县(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