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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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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清代〕
李方膺(1695~1755)清代诗画家。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乳名龙角。通州(今江苏南通)人。曾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因遭诬告被罢官,去官后寓扬州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以卖画为生。与李鱓、金农、郑燮等往来,工诗文书画,擅梅、兰、竹、菊、松、鱼等,注重师法传统和师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活泼生动,被列为扬州八怪之一。
邹元标〔明代〕
(1551—1624)江西吉水人,字尔瞻,号南皋。万历五年进士。同年,以疏论张居正夺情,得罪,廷杖戍贵州都匀卫。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学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给事中,以敢言称。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以母丧归。家居讲学几三十年,名扬天下。天启初还朝,进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虽首进和衷之说,不为危言激论,仍为魏忠贤所忌。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为魏党所攻,被迫辞归。卒谥忠介。有《愿学集》。
王质〔宋代〕
(一一三五~一一八九),字景文,号雪山,其先郓州(今山东东平)人,后徙兴国军(今湖北阳新)。
年二十三游太学,与九江王阮齐名。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召试馆职,为言者论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一)。
先后入汪澈荆襄、张浚江淮幕。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入为太学正,旋以建言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一六)。
会虞允文宣抚川陕,辟质偕行。
入为敕令所删定官,迁枢密院编修官,时虞允文当国,荐可右正言,复为曾觌所沮(《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出通判荆南府,改吉州,皆不行,奉祠山居。
淳熙十六年卒,年五十五。
有《雪山集》、《绍陶录》、《诗总闻》等传世。
事见《雪山集》卷首王阮序、卷五《退文序》、卷八《与赵丞相书》,《宋史》卷三九五有传。
王质诗,《雪山集》四卷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清乾隆孔氏微波榭抄本(简称孔本,藏北京图书馆)、清嘉庆秦氏石研斋抄本(简称秦本,藏北京图书馆);《绍陶录》二卷,亦以四库本为底本,校以清康熙翁栻校跋抄本(简称翁本、藏北京图书馆)、清乾隆孔氏微波榭抄本(简称孔本)。
另从《永乐大典》等书中辑得之集外诗,编为第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