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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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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宋代〕
(一○○二~一○五九),字献臣,徐州丰(今属江苏)人。
十二岁时献文真宗,赐童子出身,试秘书省校书郎。
天禧三年(一○一九),除馆阁校勘。
仁宗天圣中,擢史馆修撰。
景祐初,知制诰。
自是五除翰林学士,三授端明殿翰林侍读、龙图阁学士,历知许、滑、开封、郑、河阳等州府。
嘉祐四年卒于河中府任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年五十八。
有文集百余卷,已佚。
《东都事略》卷五七、《宋史》卷二九一有传。
今录诗五首。
陈希亮〔宋代〕
亮(一○○○~一○六五),字公弼,青神(今属四川)人。
仁宗天圣五年(一○二七,《宋史》作天圣八年)进士。
知长沙县,徙知虔州鄠都。
皇祐元年(一○四九),知滑州。
又知曹州、庐州,改江东、河北提点刑狱。
嘉祐二年(一○五七),入为开封府判官。
出为京西转运使。
英宗即位,迁太常少卿。
治平二年卒,年六十六(《宋史》、《东都事略》均作六十四)。
有文集十卷,已佚。
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一《陈少卿希亮墓志铭》,《宋史》卷二九八有传。
洪湛〔宋代〕
洪湛(九六三~一○○三),字惟清,升州上元(今江苏江宁)人。
南唐进士,归宋,又举太宗雍熙二年(九八五)进士,为归德军节度推官。
入直史馆。
端拱中历知容、郴、舒诸州。
真宗咸平二年(九九九)复直史馆,出使荆湖,还,判三司磨勘司,同知贡举。
五年,使陕西,因贡举受贿事连累,中途召还,削籍流儋州。
六年,移惠州,未至,卒,年四十一。
未弱冠时即著《龆年集》十卷,《新安志》卷六谓其有集十五卷,均佚。
《宋史》卷四四一有传。
今录诗二首。
舒雅〔宋代〕
(?~一○○九),字子正,歙县(今属安徽)人(《新安志》卷六)。
南唐保大间进士。
归宋,为将作监丞,后充秘阁校理,累迁职方员外郎。
出知舒州,秩满掌灵仙观,改直昭文馆。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卒(同上书),年七十余。
《宋史》卷四四一、《南唐书》卷二二、《十国春秋》卷三一有传。
今录诗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