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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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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闶〔宋代〕
(一○九七~一一五三),字抑崇,号息斋,鄞(今浙江宁波)人。
从杨时学。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进士,为秘书省正字,迁著作佐郎,以言者论罢。
诏除国子司业。
以忤秦桧出知筠州,未赴。
二十三年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四),年五十七。
有《春秋集传》,已佚。
《宝庆四明志》卷九、《宋史》卷四三三、《宋元学案》卷二五有传。
张邵〔宋代〕
(一○九六~一一五六),字才彦,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人。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上舍登第。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为衢州司法参军。
三年,金人南侵,受命假礼部尚书充通问使,议论不屈,长期被囚羁。
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宋金和议成,才和洪皓、朱弁同时南归。
迁秘阁修撰,后知池州。
二十六年卒,年六十一。
有文集十卷,已佚。
事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二,《宝庆四明志》卷九、《宋史》卷三七三有传。
今录诗二首。
冯楫〔宋代〕
(?~一一五三),字济川,蓬溪(今属四川)人。
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秘书省正字,三年,为司勋员外郎。
绍兴七年(一一三七),除给事中,出知邛州,移泸州。
楫自中年即佞佛,自号不动居士,为南岳下十五世,龙门远禅师法嗣。
二十三年卒。
有《语录》、《颂古》,已佚。
事见《南宋馆阁录》卷八,《嘉泰普灯录》卷二三、《五灯会元》卷二○、清雍正《四川通志》卷九有传。
今录诗五首。
释鼎需〔宋代〕
需(一○九二~一一五三),号懒庵,俗姓林,长乐(今属福建)人。
年二十五读《遗教经》得悟,依保寿乐禅师为比丘。
逾十年归里,结庵于羌峰绝顶,三年不下山。
后由佛心才禅师挽其出。
高宗绍兴初谒宗杲于洋屿,旋随宗杲移小溪,与之分座,由此得声。
泉州守请开法延福,后退处洋屿八年,晚居东西禅。
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二。
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大慧普觉宗杲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八、《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鼎需诗,据《续古尊宿语要》所收《懒庵需禅师语》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释法一〔宋代〕
一(一○八四~一一五八),字贯道,赐号寻巢,俗姓李,开封祥符(今河南开封)人。
为南岳下十四世,泐潭清禅师法嗣。
徽宗大观元年(一一○七)从灵岩通照愿禅师祝髪。
后又谒蒋山圆梧禅师、疏山草堂禅师。
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住泉州延福院。
后四迁巨刹。
退长芦,归天台万年观音院。
二十八年卒,年七十五。
事见《鸿庆居士集》卷三二《长芦长老一公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一○、《五灯会元》卷一八。
今录诗五首。
傅崧卿〔宋代〕
卿(?~一一三八),字子骏,号樵风,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南宋馆阁录》卷七)。
除辟雍正,改婺州州学教授,迁国子正。
丁忧服除,召为考功员外郎、兼太子舍人。
被谮,出为鄂州蒲圻县丞。
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为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四)。
四年,除直龙图阁、知越州,寻移婺州(同上书卷三一、三四)。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试秘书少监,权尚书吏部侍郎、充淮东宣谕使(同上书卷四八、五○)。
二年,充徽猷阁待制,为都督府参谋兼权知建康府(同上书卷五三、五八)。
六年,试中书舍人兼权户部侍郎(同上书卷一二二)。
事见宋《嘉泰会稽志》卷一五。
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