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1041 / 2911页 - 朝代
释有权〔宋代〕
权(?~一一八○),号伊庵,俗姓祁,临安昌化(今浙江临安西)人。
年十四得度,首礼灵隠佛智裕禅师,为无庵法全禅师器重,密付心印。
后游历湖湘江浙几十年,依应庵于归宗,参大慧于径山。
法全住道场,招分座说法,自是声播诸方。
孝宗淳熙七年示寂。
为南岳下十七世,道场法全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二○、《五灯会元》卷二○、《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一四有传。
今录诗十四首。
陈俊卿〔宋代〕
卿(一一一三~一一八六),字应求,莆田(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授泉州观察推官。
二十六年,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三十一年,权兵部侍郎。
孝宗即位,迁中书舍人,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
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建都督府,除礼部侍郎参赞军事,为汤思退忌,出知泉州。
乾道元年(一一六五)复召,又为钱端礼所忌,出知漳州,改建宁府。
三年,召为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四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与虞允文不协,出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
领祠禄。
淳熙二年(一一七五),再命知福州。
力求去,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五年,起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九年,致仕,十三年卒,年七十四。
谥正献。
有遗文二十卷、奏议二十卷,均佚。
事见《晦庵集》卷九六《正献陈公行状》、《诚斋集》卷一二三《正献陈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三有传。
今录诗九首。
曾惇〔宋代〕
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
纡子。
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