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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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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与訔〔宋代〕
訔(一二一三~一二六五),字中父,居安吉州(今浙江湖州)。
孟?父。
以荫补官,初调饶州司户参军,兼浙西提刑司干办,知萧山县。
理宗淳祐八年(一二四八),通判临安府。
十年,知嘉兴府。
宝祐元年(一二五三),知平江府。
景定五年(一二六四),以两浙运使兼知临安府(《咸淳临安志》卷四九)。
咸淳元年卒,年五十三。
事见《松雪斋集》卷八《先侍郎阡表》。
倪垕〔宋代〕
字泰定,仁和(今浙江杭州)人。
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
宝祐六年(一二五八)除淮西总领。
开庆元年(一二五九)提举江淮茶盐所。
事见《景定建康志》卷二六、清康熙《仁和县志》卷一○。
高衡孙〔宋代〕
孙,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清康熙《鄞县志》卷一○)。
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
淳祐七年(一二四七)通判建康府。
迁干办行在诸司审计司(《景定建康志》卷二四)。
官终礼部尚书(《甬上宋元诗略》卷九引《三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