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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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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中〔宋代〕
中,字大本,魏王廷美七世孙(《宋史·宗室世系表》二四)。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
淳熙五年(一一七八)除秘书省正字。
累迁著作佐郎,权直学士院。
十年,为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
十一年,除中书舍人,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
今录诗二首。
彭演〔宋代〕
字子山,侯官(今福建福州)人。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
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大理寺丞,迁大宗正丞(《攻媿集》卷四一《大理寺丞彭演大宗正丞》、《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二之一二)。
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知赣州(同上书职官七三之二四、四八之二○)。
五年,知广州(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二六)。
嘉泰二年(一二○二),为湖南提刑兼本路劝农河渠公事(《后乐集》卷二《朝请大夫直秘阁主管成都府玉局观彭演依前官特授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兼本路劝农提举河渠公事借紫制》、《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九之一六)。
召为吏部郎官。
四年,知嘉兴府。
开禧三年(一二○七),除湖南提刑(同上书职官七三之三二、七四之一六、七四之二五)。
官终吏部尚书(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