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祖〔宋代〕

    祖,徽宗宣和中以朝请大夫知抚州(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六)。

    吕源〔宋代〕

    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徽宗宣和四年(一一二二),以朝请郎提举广西常平。

    七年,知桂州(清乾隆《广西通志》卷五一)。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添差江淮等路制置发运副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三年,以临敌遁逃邵武军羁管(同上书卷一九、二一)。

    绍兴二年(一一三二),为浙东、福建沿海制置使(同上书卷五八)。

    十二年,为广西转运副使(同上书卷一四七)。

    今录诗二首。

    释祖元〔宋代〕

    元,号枯木,俗姓林,长乐(今属福建)人。

    初竭雪峰预禅师,次依佛心才禅师,后参妙喜于海上洋屿庵。

    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住温州雁山能仁寺。

    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宗杲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八、《五灯会元》卷二○、《补续高僧传》卷一一有传。

    今录诗六首。

    罗孝芬〔宋代〕

    芬(?~一一五八?),字廷飏,岳州平江(今属湖南)人。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调舒州士曹参军。

    高宗绍兴中通判永州,七年(一一三七),除秘书省校书郎,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公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五、一一七)。

    十一年,知衡州,十三年奉祠(《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

    二十七年,知严州,是年十二月,改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七、一七九),行至岳州而卒。

    有《鸡肋集》,(《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二一)已佚。

    明隆庆《岳州府志》卷一五有传。

    秦桧〔宋代〕

    (一○九○~一一五五),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又中词学兼茂科。

    钦宗靖康间,累迁御史中丞。

    从徽、钦二帝至金。

    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返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八)。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除参知政事。

    二年罢,提举江州太平观。

    八年复相。

    为相凡十九年,力主和议,诎主战臣僚。

    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六,赠申王,谥忠献。

    宁宗时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又谥谬狠。

    《宋史》卷四七三有传。

    祝廉夫〔宋代〕

    夫,名不祥。

    与傅察有唱和。

    陈纯〔宋代〕

    字元朴,莆田(今属福建)人。

    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为承节郎(《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四○)。

    尝官临江军通判(明隆庆《临江府志》卷五)。

    事见《诗话总龟》卷四七。

    释先〔宋代〕

    号退庵,历住福州大乘寺、常州华藏寺。

    为南岳下十六世,育王无示介谌禅师法嗣。

    有《华藏退庵先和尚语》一卷,收入《续古尊宿语录》卷五。

    事见《续藏经》总目录及《语录》。

    今录诗三首。

    罗汝楫〔宋代〕

    楫(一○八九~一一五八),字彦济,歙县(今属安徽)人。

    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进士,调郴州教授。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迁大理寺丞。

    阿附秦桧,十年,为监察御史,寻迁殿中侍御史,十二年,除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十三年,为御史中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四、一四四、一四八)。

    十四年,以亲老出知严州。

    秩满,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二十八年卒(同上书卷一七九),年七十。

    有《东山稿》,已佚。

    《淳熙新安志》卷七、《宋史》卷三八○有传。

    张于文〔宋代〕

    文,名不详。

    与秦桧、何?有诗唱和。

    今录诗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