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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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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英〔宋代〕
郑伯英(一一三○~一一一九二),字景元,号归愚翁,永嘉(今浙江温州)人。与兄伯熊齐名,人称大郑公、小郑公。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调秀州判官,自度不能俯仰於时,遂以亲辞,终身不复仕。光宗绍熙三年卒,年六十三。有《归愚翁集》,已佚。事见《水心集》卷一二《归愚翁文集序》、卷二一《郑景元墓志铭》。
陈居仁〔宋代〕
陈居仁(1129~1197年),字安行,折桂里后坑(榜头镇后坂村)人。七世祖司直避五代之乱自光州徙于泉之莆田,曽祖砥故不仕妣林氏,祖嘉谟故赠右朝奉郎妣黄氏赠安人,父膏故任左朝奉大夫太府少卿累赠特进妣蔡氏赠安康郡夫人汪氏封咸宁郡太夫人赠新平郡夫人。官至华文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历仕中外,皆有政声。卒,谥文懿。学者称菊坡先生。居仁喜读故书,尤熟于班左,摘其精要成一编,名曰撷芳。又有奏议、制稿、诗文、杂著,《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盖经〔宋代〕
(一一二九~一一九二),字德常,开封(今属河南)人,南渡后居华亭。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授绍兴府司户参军。
孝宗乾道九年(一一七三),除敕令所删定官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淳熙三年(一一七六),除司农寺丞兼权户部郎官,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
八年,除户部侍郎,兼侍读。
九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十二年起知江州。
十三年知镇江府。
光宗绍熙三年卒,年六十四。
事见《后乐集》卷一七《盖经行状》。
曾逮〔宋代〕
字仲躬,河南(今河南洛阳)人。
几次子。
孝宗乾道元年(一一六五),为浙西提刑(《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八)。
四年,为户部郎官(同上书刑法一之四八)。
七年,知温州府,除直秘阁(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二六)。
九年,除直显谟阁、知荆南府(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二九)。
淳熙八年(一一八一),知镇江府(同上书食货六八之七七)。
十年,为户部侍郎(同上书食货五一之一一)。
十一年,为刑部侍郎兼权兵部侍郎(同上书选举一八之六)。
官终知湖州。
有《习庵集》十二卷,已佚。
事见《渭南文集》卷三二《曾文清公墓志铭》,《宋元学案》卷二九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