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作者
52 / 975页 - 朝代
王与钧〔宋代〕
钧(一作与权),字立之,德兴(今属江西)人。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
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郎。
三年,出为湖南提举。
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除浙西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
嘉熙元年(一二三七),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累官户部侍郎。
有《蓝缕集》,已佚。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清同治《饶州府志》卷一四有传。
今录诗三首。
张焘〔宋代〕
(一○一三~一○八二),字景元,临濮(今山东鄄城西南)人(清乾隆《濮州志》卷三),奎子。
举进士,通判单州。
历知沂、潍二州,提点河北刑狱、摄领澶州,复提点河东、陕西、京西刑狱。
历任淮南转运使、江淮发运副使、陕西都转运使。
加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改知瀛州。
神宗时,判太常寺。
熙宁七年(一○七四),知河中府,寻改邓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九)。
晚年提举崇福宫,进通议大夫。
元丰五年卒(《传家集》卷六八《洛中耆英会序》),年七十。
《宋史》卷三三三有传。
今录诗二首。
袁说友〔宋代〕
友(一一四○~一二○四),字起岩,号东塘居士,建安(今福建建瓯)人。
侨居湖州。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调溧阳簿。
历主管刑工部架阁文字、国子正、太常寺主簿、枢密院编修官、秘书丞。
淳熙间,知池州(《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五)。
改知衢州。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由提点浙西刑狱改提举浙西常平茶盐(《金石补正》卷一一六)。
二年,知平江府(《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八三)。
三年,知临安府(同上书刑法四之九○)。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迁户部侍郎(《宋史》卷一七五),权户部尚书。
三年,为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一)。
召为吏部尚书兼侍读,出知绍兴府兼浙东路安抚使。
嘉泰二年(一二○二),同知枢密院事。
三年,迁参知政事(《宋史》卷三八、二一三)。
寻加大学士致仕。
四年卒,年六十五。
有《东塘集》,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卷。
事见本集附录《家传》。
袁说友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其中诗七卷)为底本。
酌校《永乐大典》残本。
馆臣漏辑诗十二首,附于卷末。
释智朋〔宋代〕
朋,四明(今浙江宁波)人,俗姓黄。
居衡州华药寺,建康清凉寺。
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住婺州天宁寺(《罗湖野录》卷四),后退居明州瑞岩。
为青原下十三世,宝峰照禅师法嗣。
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四。
富弼〔宋代〕
(一○○四~一○八三),字彦国,河南(今河南洛阳)人。
仁宗天圣八年(一○三○)举茂才异等,授签书河阳判官。
通判绛州,迁直集贤院,开封府推官、知谏院。
庆历二年(一○四二),为知制诰。
三年,拜枢密副使,与杜衍、范仲淹等主持庆历新政。
四年,出知郓州。
历知青、郑、蔡、河阳、并等州府。
至和二年(一○五五),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英宗即位,为枢密使。
居二年,出判扬州,封祁国公,进封郑。
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徙判汝州。
二年,以左仆射、门下侍郎拜同平章事。
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出判河南,改亳州。
后因阻青苗法受责,求归洛阳养疾,不久即致仕。
元丰六年卒,年八十。
有奏议、安边策、文集等,今存《富郑公集》一卷。
《宋史》卷三一三有传。
富弼诗,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所收《两宋名贤小集》卷四九《富郑公集》为底本,酌校他书引诗。
另从《伊川击壤集》等书中辑得集外诗若干,编于卷末。
释智圆〔宋代〕
释智圆(976~1022),字无外,自号中庸子,或称潜夫,俗家姓徐,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宋初天台宗山外派重要的诗文僧。他隐居西湖孤山多年而卒,后人因称其为“孤山法师”。释智圆虽为佛徒,但颇爱好儒学,喜为诗文,是唐中叶至宋初儒释道三家学说相互渗透的时代潮流下,致力于儒释相通的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