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岊〔宋代〕

    字仲山,古田(今福建古田东北)人。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

    宁宗嘉定间知全州,在郡九年。

    十三年(一二二○),召为侍右郎中兼翰林权直(《宋会要辑稿》礼四三之一一)。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有《毛诗讲义》十二卷。

    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三有传。

    今录诗四首。

    叶三锡〔宋代〕

    锡,南陵(今属安徽)人。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进士(民国《南陵县志》卷一九)。

    李寅仲〔宋代〕

    仲,字君亮,广汉(今属四川)人。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进士。

    十五年,除秘书省正字。

    十六年,为秘书郎。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为著作佐郎。

    二年,知眉州。

    宁宗嘉泰元年(一二○一),为实录院检讨官兼国史院编修官,迁国子祭酒。

    官至礼部侍郎。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

    今录诗二首。

    魏伯恂〔宋代〕

    恂,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知盐官县(清乾隆《海宁县志》卷七)。

    唐弼〔宋代〕

    字公佐,临桂(今属广西)人。

    孝宗淳熙初张栻经略广西,辟为幕僚。

    事见清嘉庆《广西通志》卷七。

    今录诗三首。

    吴镒〔宋代〕

    (一一四○~一一九七),字仲权,号敬斋,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

    曾从弟。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

    乾道中为郴州教授(《南轩集》卷九《郴州学记》),淳熙间知宜章、郴县(明万历《郴州志》卷一五)。

    十六年(一一八九),召为秘书正字(《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知郴州,四年,除湖南提举(《郴州志》卷二),改浙东(《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为湖南转运判官,三年,徙广西,卒,年五十八。

    有《云岩集》、《敬斋集》(《宋史·艺文志》七),均佚。

    事见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一八、二二。

    今录诗五首。

    醉道人〔宋代〕

    人,孝宗乾道中曾行乞于澧州市中。

    事见《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三一。

    谢深甫〔宋代〕

    甫(一一三九~一二○四),字子肃,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

    景之子。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

    历嵊县尉、昆山丞、知青田县。

    召对称旨,除藉田令,提举江东常平。

    光宗即位,为贺金国生辰使。

    绍熙元年(一一九○),除右正言,迁起居郎兼权给事中;二年,知临安府;三年,兼详定敕令官;四年,兼给事中。

    宁宗即位,知建康府。

    召为御史中丞兼侍读。

    庆元元年(一一九五),为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六年,拜右丞相。

    嘉泰三年(一二○三),出判建康府(《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

    四年卒,年六十六。

    事见明谢敏行《东山志》卷一七《谢公墓志铭》。

    《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梁克家〔宋代〕

    家(一一二八~一一八七),字叔予,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授平江签判。

    召为秘书省正字,累迁中书舍人。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六年,参知政事,七年,兼权知枢密院事。

    八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

    以论金使朝见授书仪不合,求去,淳熙六年(一一七九)出知建宁府。

    九年,入拜右丞相。

    旋得疾,十四年卒,年六十。

    谥文靖。

    有《淳熙三山志》四十二卷。

    《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今录诗二首。

    朱昱〔宋代〕

    胜非孙(《宋史》卷二○三)。

    有《懒轩集》(《永乐大典》卷一三三四四),已佚。

    今录诗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