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克家〔宋代〕

    家(一一二八~一一八七),字叔予,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授平江签判。

    召为秘书省正字,累迁中书舍人。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六年,参知政事,七年,兼权知枢密院事。

    八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

    以论金使朝见授书仪不合,求去,淳熙六年(一一七九)出知建宁府。

    九年,入拜右丞相。

    旋得疾,十四年卒,年六十。

    谥文靖。

    有《淳熙三山志》四十二卷。

    《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今录诗二首。

    黄谦〔宋代〕

    字牧仲,侯官(今福建福州)人。

    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四)。

    孝宗淳熙十五年(一一八八)为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四)。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于通判常德府任以事放罢(同上书职官七二之五五)。

    今录诗二首。

    朱昱〔宋代〕

    胜非孙(《宋史》卷二○三)。

    有《懒轩集》(《永乐大典》卷一三三四四),已佚。

    今录诗六首。

    陈从古〔宋代〕

    陈从古(一一二二~一一八二),字希颜,一作晞颜,号敦复先生(《诚斋集》卷四四《压波堂赋》),镇江金坛(今犀江苏)人(同上书卷一二七《陈先生(维)墓志铭》)。维子。

    查籥〔宋代〕

    字元章,海陵(今江苏泰州)人,侨寓荆南。

    高宗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

    二十八年,主管户部架阁文字,迁秘书省正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一八二)。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充江淮宣抚使司参议官(《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三六)。

    乾道三年(一一六七),为四川总领(同上书职官四一之五四)。

    六年,以太府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

    七年,为建康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

    事见《南宋馆阁录》卷八。

    今录诗三首。

    杜师旦〔宋代〕

    旦,一作思旦(《宋诗纪事补遗》卷四三)。

    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知仙居县(清康熙《仙居县志》卷二六)。

    二十二年,通判处州。

    二十五年,知台州,俄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以事放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三、一六九)。

    黄某〔宋代〕

    名不详,昭武(今福建邵武)人。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游乌石山,有题诗(《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九七)。

    李蘩〔宋代〕

    (一一一七~一一七七),字清叔,一字元昭(《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自号桃溪先生,崇庆晋源(今四川崇庆)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

    历安仁县主簿,知眉山县,摄通判邛州,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权主管四川茶马,知兴元府,以仓部员外郎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除太府少卿,致仕。

    孝宗淳熙四年(一一七七)卒,年六十一。

    有《桃溪集》一百卷,已佚。

    事见《鹤山集》卷七八《朝奉大夫太府少卿四川总领财赋累赠通议大夫李公墓志铭》。

    李若川〔宋代〕

    川,字子至,徐州丰(今属江苏)人。

    若谷弟。

    高宗绍兴十六年(一一四六),权金部员外郎,以事放罢。

    三十一年,由江南西路转运判官移东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一八八)。

    三十二年,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

    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除司农少卿(《景定建康志》卷二六)。

    乾道元年(一一六五),以吏部尚书使金(《宋史》卷三三《孝宗本纪》)。

    二年,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一五)。

    《两宋名贤小集》存有《延月楼诗稿》一卷。

    今录诗十三首。

    施士衡〔宋代〕

    衡,字德求,归安(今浙江湖州)人。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为宣州签幕。

    有《同庵集》一卷,已佚。

    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四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