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作者
311 / 975页 - 朝代
赵不息〔宋代〕
息(一一二一~一一八七),一作不?,字仁仲,太宗六世孙。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
通判永州,迁夔州路转运判官。
孝宗淳熙六年(一一七九)权知大宗正事(《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一二)。
十四年卒,年六十七。
封崇国公,谥宣简。
事见《水心集》卷二六《故昭庆军承宣使知大宗正事赠开府仪同三司崇国赵公行状》,《宋史》卷二四七有传。
陆升之〔宋代〕
之(一一一五~一一七四),字仲高,一字法护,山阴(今浙江绍兴)人。
长民次子,游从兄。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三十四(《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十九年,为淮西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旋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
二十五年,以知大宗正丞出提举两浙路市舶,旋贬雷州(同上书卷一六八、一七○)。
孝宗隆兴元年夏,自都还里(《渭南文集》卷一七《复斋记》)。
晚年客临安(《爱日庐丛钞》卷四)。
约卒于淳熙元年(《陆游家世叙录》,《文史》第三十一辑)。
蔡向〔宋代〕
字瞻明,一字子平(《曲阿诗综》卷七),东平(今属山东)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官通直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提举两浙东路茶盐公事(《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七○)。
二十四年知滁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六)。
晚寓天台,自号浄空居士。
有《浍水集》,已佚。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今录诗七首。
刘锜〔宋代〕
(一○九八~一一六二),字信叔,德顺(今宁夏隆德)人。
与岳飞等并称中兴四将。
徽宗大观间补三班借职。
高宗建炎初知岷州,改知渭州。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为宣抚司统制。
六年,充浙西淮东制置使。
九年,除龙卫四厢都指挥使。
十年,充东京副留守,以顺昌战功拜鼎州观察使。
寻除枢密都承旨。
为秦桧所恶,出知荆南府。
历知潭州、荆州。
三十一年,除镇江都统制、京东河东招讨使。
病重召还,三十二年卒,年六十五。
有《清溪诗集》(《巽斋文集》卷八《清溪刘武忠诗集序》),已佚。
事见《宋名臣言行录》别集下卷一○,《宋史》卷三六六有传。
今录诗七首。
陈桷〔宋代〕
(一○九一~一一五四),字季壬,号无相居士,温州平阳(今属浙江)人。
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上舍登第,授冀州兵曹参军。
宣和七年(一一二五)提点福建路刑狱。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主管江州太平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
四年,除太常少卿。
五年,知泉州。
六年,提点两浙西路刑狱。
八年,迁福建路转运副使。
十年,复召为太常少卿。
十一年,除权礼部侍郎。
十五年,知襄阳府,充京西南路安抚使。
乞祠,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二十四年卒,年六十四。
有文集十六卷(《鹤林集》卷三六《陈侍郎文集序》),已佚。
《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