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不息〔宋代〕

    息(一一二一~一一八七),一作不?,字仁仲,太宗六世孙。

    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

    通判永州,迁夔州路转运判官。

    孝宗淳熙六年(一一七九)权知大宗正事(《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一二)。

    十四年卒,年六十七。

    封崇国公,谥宣简。

    事见《水心集》卷二六《故昭庆军承宣使知大宗正事赠开府仪同三司崇国赵公行状》,《宋史》卷二四七有传。

    郑将〔宋代〕

    字天任,莆田(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中国子监元。

    事见《闵诗录》丙集卷八。

    陆升之〔宋代〕

    之(一一一五~一一七四),字仲高,一字法护,山阴(今浙江绍兴)人。

    长民次子,游从兄。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三十四(《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

    十九年,为淮西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旋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

    二十五年,以知大宗正丞出提举两浙路市舶,旋贬雷州(同上书卷一六八、一七○)。

    孝宗隆兴元年夏,自都还里(《渭南文集》卷一七《复斋记》)。

    晚年客临安(《爱日庐丛钞》卷四)。

    约卒于淳熙元年(《陆游家世叙录》,《文史》第三十一辑)。

    赵琥〔宋代〕

    (一一○六~一一六九),字叔宝,缙云(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特奏名进士,官迪功郎。

    事见民国三十三年《赵氏宗谱》卷三。

    今录诗四首。

    蔡向〔宋代〕

    字瞻明,一字子平(《曲阿诗综》卷七),东平(今属山东)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官通直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提举两浙东路茶盐公事(《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七○)。

    二十四年知滁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六)。

    晚寓天台,自号浄空居士。

    有《浍水集》,已佚。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今录诗七首。

    刘锜〔宋代〕

    (一○九八~一一六二),字信叔,德顺(今宁夏隆德)人。

    与岳飞等并称中兴四将。

    徽宗大观间补三班借职。

    高宗建炎初知岷州,改知渭州。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为宣抚司统制。

    六年,充浙西淮东制置使。

    九年,除龙卫四厢都指挥使。

    十年,充东京副留守,以顺昌战功拜鼎州观察使。

    寻除枢密都承旨。

    为秦桧所恶,出知荆南府。

    历知潭州、荆州。

    三十一年,除镇江都统制、京东河东招讨使。

    病重召还,三十二年卒,年六十五。

    有《清溪诗集》(《巽斋文集》卷八《清溪刘武忠诗集序》),已佚。

    事见《宋名臣言行录》别集下卷一○,《宋史》卷三六六有传。

    今录诗七首。

    释慧日〔宋代〕

    日,曾为天宁寺主持。

    高宗建炎初避地麻溪山二十余年(清嘉庆《宁国府志》卷一二)。

    徐公裕〔宋代〕

    裕,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以事由太府少卿降两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二),后以秘阁修撰提举洪州玉隆观(《天台续集别编》卷一)。

    今录诗二首。

    陈桷〔宋代〕

    (一○九一~一一五四),字季壬,号无相居士,温州平阳(今属浙江)人。

    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上舍登第,授冀州兵曹参军。

    宣和七年(一一二五)提点福建路刑狱。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主管江州太平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

    四年,除太常少卿。

    五年,知泉州。

    六年,提点两浙西路刑狱。

    八年,迁福建路转运副使。

    十年,复召为太常少卿。

    十一年,除权礼部侍郎。

    十五年,知襄阳府,充京西南路安抚使。

    乞祠,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二十四年卒,年六十四。

    有文集十六卷(《鹤林集》卷三六《陈侍郎文集序》),已佚。

    《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今录诗二首。

    李弥正〔宋代〕

    正,字似表,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一说长乐(今广东五华)人。

    徽宗宣和二年(一一二○)释褐。

    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为建昌军学教授。

    五年,除秘书省正字,充点检试卷官,兼史馆校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六、八五、九○、九一)。

    七年除著作佐郎(同上书卷一一五)。

    官终朝奉大夫。

    事见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二八、《南宋馆阁录》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