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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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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沆〔宋代〕
(九九五~一○六○),字冲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
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通判舒州。
历三司度支、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
出知外州。
皇祐三年(一○五一),以工部侍郎擢参知政事。
至和元年(一○五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嘉祐元年(一○五六),罢知南京,徙知陈州。
五年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一),年六十六。
《隆平集》卷五、《东都事略》卷六六、《宋史》卷二八五有传。
今录诗四首。
韩信同〔宋代〕
(一作性)同(一二五二~一三三二),字伯循,号古遗,宁德(今属福建)人。
从陈普学。
元仁宗延祐四年(一三一七)应江浙乡试,不合。
归,杜门不求。
宁宗至顺元年卒,年七十九。
《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五六收有《古遗小集》一卷。
事见明嘉靖《宁德县志》卷四。
今录诗五首。
翁合〔宋代〕
字叔备、一字与可,号丹山(《蔡氏九儒书》卷八《久轩集》附录),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
历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碧梧玩芳集》卷四《翁合除国子司业、祭酒制》)。
出知赣州兼浙西提刑(《文山集》卷六《与中书祭酒知赣州翁丹山》)。
景定中擢侍讲。
有《丹山集》,已佚。
事见《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二五。
今录诗四首。
史嵩之〔宋代〕
之(?~一二五六),字子由,一作子申,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
调光化军司户参军。
理宗宝庆三年(一二二七),通判襄阳府。
历知枣阳军、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
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为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江淮京湖四川军马。
淳祐四年(一二四四),父丧起复,因力主和议,为公论所不容,闲居十三年。
宝祐四年卒。
有《野乐编》,已佚。
事见《延祐四明志》卷五,《宋史》卷四一四有传。
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