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宋代〕

    (九九五~一○六○),字冲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

    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通判舒州。

    历三司度支、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

    出知外州。

    皇祐三年(一○五一),以工部侍郎擢参知政事。

    至和元年(一○五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嘉祐元年(一○五六),罢知南京,徙知陈州。

    五年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一),年六十六。

    《隆平集》卷五、《东都事略》卷六六、《宋史》卷二八五有传。

    今录诗四首。

    尹济翁〔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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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日升〔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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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处纯〔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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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梦得〔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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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公举〔宋代〕

    举,浦江(今属浙江)人。

    公凯弟。

    元世祖至元末为本邑儒学教谕,累选江浙儒学副捉举。

    曾应月泉吟社征诗,署名陈帝臣。

    事见《月泉吟社诗》,明郑柏《金华贤达传》卷一○有传。

    韩信同〔宋代〕

    (一作性)同(一二五二~一三三二),字伯循,号古遗,宁德(今属福建)人。

    从陈普学。

    元仁宗延祐四年(一三一七)应江浙乡试,不合。

    归,杜门不求。

    宁宗至顺元年卒,年七十九。

    《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五六收有《古遗小集》一卷。

    事见明嘉靖《宁德县志》卷四。

    今录诗五首。

    翁合〔宋代〕

    字叔备、一字与可,号丹山(《蔡氏九儒书》卷八《久轩集》附录),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

    历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碧梧玩芳集》卷四《翁合除国子司业、祭酒制》)。

    出知赣州兼浙西提刑(《文山集》卷六《与中书祭酒知赣州翁丹山》)。

    景定中擢侍讲。

    有《丹山集》,已佚。

    事见《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二五。

    今录诗四首。

    史嵩之〔宋代〕

    之(?~一二五六),字子由,一作子申,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

    调光化军司户参军。

    理宗宝庆三年(一二二七),通判襄阳府。

    历知枣阳军、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

    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为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江淮京湖四川军马。

    淳祐四年(一二四四),父丧起复,因力主和议,为公论所不容,闲居十三年。

    宝祐四年卒。

    有《野乐编》,已佚。

    事见《延祐四明志》卷五,《宋史》卷四一四有传。

    今录诗三首。

    蔡权〔宋代〕

    蔡权(1195~1257)字仲平,号静轩,蔡沈子,蔡杭弟,蔡氏九儒第四代,生于庆元元年,卒于宝佑五年,寿62岁。幼年母丧,伯母詹氏抚养,聪明英毅,肆业于家,兄弟联席自相师友,屡荐入京任职均坚以疾辞。淳佑六年以兄杭恩泽补承务郎,授庐峰书院山长。平生好施于人,凡宗族邻里婚丧喜事,都能倾资相赠。教授乡间,讲明义理,极其祥密,诸友皆称其得家学心传,为学者讲学能辨疑祛惑,使人心兴起,实不少让,天性之高洁与祖父无异。代表诗作有《自咏》,《游西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