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宋代〕

    东瓯(今浙江温州)人。

    曾官泉南,宋末入闽峤军中抗元。

    《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七九收有《瑞州小集》一卷。

    事见集中有关诗篇。

    今录诗二十五首。

    赵若恢〔宋代〕

    恢,字文叔,东阳(今属浙江)人。

    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进士。

    宋亡,避地新昌,杜门不出。

    卒年八十余。

    事见清道光《东阳县志》卷二○。

    赵汝谔〔宋代〕

    谔,太宗八世孙。

    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历朝上虞诗集》卷三)。

    今录诗二首。

    汪真〔宋代〕

    (一一九六~一二六四),字文通,号竹轩,缙云(今属浙江)人。

    多次应举不第。

    理宗景定四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八。

    事见民国丙辰本《缙云汪氏宗谱》卷三。

    今录诗九首。

    娄续祖〔宋代〕

    祖,嘉兴(今属浙江)人。

    理宗绍定六年(一二三三)为永州丞(《金石萃编》卷一三五)。

    今录诗三首。

    王居安〔宋代〕

    安,字资道,初名居敬,字简卿,号方岩(《赤城集》卷一七《方岩王公文集序》),黄岩(今属浙江)人。

    孝宗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进士,授徽州推官,迁江东提刑司干官。

    入为国子正、太学博士。

    宁宗开禧三年(一二○七)为秘书丞,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迁著作郎(《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

    韩侂胄诛,擢右司谏,兼侍讲。

    次年,出知太平州,历两浙西路提点刑狱,知隆兴府、襄阳府,以言者罢,闲居十一年。

    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知温州。

    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知福州。

    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

    有《方岩集》,已佚。

    《宋史》卷四○五有传。

    今录诗八首。

    宋之瑞〔宋代〕

    瑞,字伯嘉,号樵隠(《天台续集别编》卷五),天台(今属浙江)人。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

    乾道八年(一一七二)为江阴军教授(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

    淳熙十三年(一一八六),除宗正寺丞(《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一之三八)。

    十五年,为秘书丞。

    十六年,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光宗绍熙二年(一一九一)使金(同上书职官五一之三七)。

    历枢密院检详文字、大理少卿,出提举福建常平、提点刑狱。

    宁宗庆元二年(一○九六)为秘书少监,迁中书舍人,兼实录院同修撰。

    五年,知宁国府,徙知泉州(清康熙《宁国府志》卷九)、江陵府。

    嘉定初,以龙图阁待制致仕(《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三七)。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

    今录诗三首。

    徐定〔宋代〕

    (一一一八~一一九一),字德操,晋江(今属福建)人,徙居永嘉。

    上舍释褐(明弘治《温州府志》卷一三)。

    历崇德县尉,处州教授,知邵武县,干办福建路转运使司公事,通判太平州,知潮州。

    光宗绍熙二年卒,年七十四。

    事见《水心集》卷一四《徐德操墓志铭》。

    陈天麟〔宋代〕

    麟(一一一六~一一七七),字季陵,宣城(今安徽宣州)人。

    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三十三(《绍兴十八年同年录》),调广德县主簿。

    二十六年,由太平州教授行国子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二)。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为太府寺丞(《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六)。

    乾道元年(一一六五),迁吏部侍郎(同上书职官五一之二三)。

    二年,知襄阳府(同上书食货二一之七)。

    四年,知镇江府(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二一、食货五八之五)。

    九年,知婺州(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三一)。

    淳熙二年(一一七五),知赣州(同上书职官七二之一三)。

    四年,卒。

    有《撄宁居士集》,已佚。

    事见《宛雅初编》卷一,明嘉靖《宁国府志》卷八有传。

     陈天麟诗,据《宛陵群英集》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郑耕老〔宋代〕

    老(一一○八~一一七二),字谷叔,莆田(今属福建)人。

    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明弘治《兴化府志》卷一六)。

    补怀安县主簿,调温州司法参军,明州教授。

    孝宗朝擢国子监主簿,添差福建安抚司机宜文字。

    秩满,归乡讲学。

    乾道八年卒,年六十五。

    著《诗》、《易》等训释,已佚。

    事见《水心集》卷一五《郑公墓志铭》,《兴化府志》卷三四、《宋元学案》卷四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