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相〔宋代〕

    号容谷散人,余杭(今浙江余杭西南)人。

    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进士。

    嘉定十三年(一二二○)为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二五)。

    事见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六。

    今录诗三首。

    赵镇〔宋代〕

    (一一五二~一二○七),字国宁,缙云(今属浙江)人。

    以荫补将仕郎,为将作监主簿。

    事见民国三十三年《赵氏宗谱》卷三、民国二十九年《缙云赵氏宗祠志》卷一。

    今录诗二首。

    曾表勋〔宋代〕

    勋,清光绪《富阳县志》卷一六编其诗于杨简、范成大之间,姑置于此。

    王蔺〔宋代〕

    (?~一二一四),字谦仲,号轩山居士,庐江无为(今属安徽)人。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

    为武学谕,擢枢密院编修官,除宗正丞。

    淳熙八年(一一八一)奏对称旨,除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二五)。

    兼崇政殿说书。

    累迁中书舍人兼侍读,吏部侍郎,丁母忧去。

    十四年,知隆兴府(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六)。

    十六年,进参知政事(《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

    光宗即位,除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绍熙元年(一一九○)拜枢密使,旋罢。

    起帅江陵。

    宁宗即位,改帅湖南。

    庆元三年(一一九七)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六八)。

    嘉定七年卒。

    有《轩山集》,已佚。

    事见《清献集》卷一九《王蔺传》,《宋史》卷三八六有传。

    今录诗四首。

    韩彦质〔宋代〕

    质,延安(今属陕西)人。

    世忠第三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七)。

    高宗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直秘阁(同上书卷一四三)。

    二十八年,行光禄寺丞(同上书卷一七九)。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知秀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一)。

    六年,权两浙转运判官(同上书礼二四之九六)。

    七年,知平江府(《吴郡志》卷一一)。

    九年,除太府少卿、淮西总领。

    十年,兼知临安府。

    以太中大夫致仕,卒谥敏达(同上书礼五八之九○)。

    今录诗三首。

    林大中〔宋代〕

    中(一一三一~一二○八),字和叔,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调乌程县主簿。

    孝宗淳熙间历知抚州金谿县、湖州长兴县,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迁殿中侍御史。

    三年,出知赣州。

    五年,迁给事中兼侍讲。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知庆元府。

    五年,提举武夷山冲祐观。

    六年,致仕。

    嘉泰三年(一二○三),起为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嘉定元年卒,年七十八。

    谥正惠。

    事见《攻媿集》卷九八《签书枢密院事致仕赠资政殿学士正惠林公神道碑》。

    有奏议十卷,外制三卷,文集二十卷,皆佚。

    《宋史》卷三九三有传。

    李淛〔宋代〕

    字子秀,扬州(今属江苏)人,家于庐陵(今江西吉安)。

    正民子,洪弟。

    曾知新城县(《咸淳临安志》卷八五)。

    有弟兄五人合集《李氏花萼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一),已佚。

    今录诗二首。

    于格〔宋代〕

    字伯永,潼川(今四川三台)人。

    与冯时行等同游梅林。

    事见《成都文类》卷一一。

    释普信〔宋代〕

    信,号梦庵。

    住涟水军万寿寺。

    为南岳下十五世,胜因咸青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八有传。

    今录诗十首。

    刘博文〔宋代〕

    文,字元素,宣城(今安徽宣州)人。

    与周紫芝同时。

    见《竹坡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