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汝伋〔宋代〕

    伋,字季思,居临海(今属浙江)。

    太宗八世孙(《宋史》卷二二九《宗室世系表》)。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进士。

    终通判信州。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林淳〔宋代〕

    字质甫,永福(今福建永泰)人。

    湜兄。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授潮阳尉(《淳熙三山志》卷二九)。

    乾道八年(一一七二)知泾县(明嘉靖《宁国府志》卷八上)。

    淳熙间知南剑州(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七)。

    今录诗七首。

    赵彦卫〔宋代〕

    卫,字景安,浚仪(今河南开封)人。

    魏王廷美七世孙(《宋史》卷二三七《宗室世系》二三)。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一六)。

    光宗绍熙间知乌程县。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通判台州(《嘉定赤城志》卷一○)。

    嘉泰二年(一二○二),权知随州(《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三二)。

    开禧元年(一二○五)以朝议大夫知徽州(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

    有《云麓漫钞》二○卷、续钞二卷。

    今录诗二首。

    沈端节〔宋代〕

    节,字约之,号克斋,吴兴(今属浙江)人,迁居溧阳(今属江苏)。

    历知芜湖县,提举江东茶盐。

    孝宗乾道八年(一一七二),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三)。

    淳熙三年(一一七六),知衡州(《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

    著有《克斋集》,已佚。

    清《溧阳县志》卷一三有传。

    今录诗四首。

    高文虎〔宋代〕

    虎,字炳如,四明(今浙江宁波)人。

    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调吴兴县主簿。

    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以国子正兼国史院编修官。

    光宗绍熙五年(一一九四)擢将作监兼实录院检讨官、玉牒所检讨官。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迁军器少监。

    二年,为国子司业,迁祭酒。

    三年,以中书舍人兼实录院同修撰。

    五年,拜翰林院学士兼侍读。

    出知建宁府,以事夺职,卒。

    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今录诗十二首。

    金梁之〔宋代〕

    之(一一一四~一一七四),字彦隆,休宁(今属安徽)人。

    以父荫为奉新尉,得狂惑疾,不满秩弃归。

    此后袒跣垢污,栖止无常,动辄旬月不食,自称野仙。

    时人信其预言多验。

    孝宗淳熙元年卒,年六十一。

    事见《新安文献志》卷一○○下《金野仙传》。

    今录诗三首。

    李贯〔宋代〕

    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

    事见清乾隆《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贺允中〔宋代〕

    中(一○九○~一一六八),字子忱,蔡州汝阳(今河南汝南)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授颍昌府学教授。

    累官著作郎,假太常少卿使金贺正旦归,迁司门员外郎。

    靖康改元,致仕归,寓居临海(《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起为江西安抚制置司参议官,历福建路转运副使,以忤秦桧,主管崇道观。

    桧死,累官参知政事,以资政殿大学士致仕。

    孝宗乾道四年卒,年七十九。

    事见《南涧甲乙稿》卷二○《贺公墓志铭》。

    今录诗二首。

    胡宪〔宋代〕

    (一○八六~一一六二),字原仲,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学者称籍溪先生。

    长从从父胡安国学,高宗绍兴中入太学。

    六年(一一三六),赐进士出身,添差建州教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

    以母老,求监南岳庙归。

    起为福建路按抚司属官,复请祠。

    秦桧方用事,家居不出。

    二十九年,召为秘书省正字,以老,主管台州崇道观(同上书卷一八三、一八八)。

    三十二年卒,年七十七。

    《宋史》卷四五九有传。

    朱广汉〔宋代〕

    朱广汉,和州(今安徽和县)道士,曾冒雍孝闻之名走江淮间。宣和初至京师,得幸,徽宗谓其人可及林灵素之半,赐姓名朱广汉(《梁溪漫志》作木广漠)。高宗绍兴中寓会稽之天长观。事见《玉照新志》卷一。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