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汝文〔宋代〕

    文(一○七六~一一四一),字公巽,丹阳(今属江苏)人。

    哲宗元符三年(一一○○)进士,为侍亲不仕。

    亲丧服阕,除议礼局编修官。

    徽宗召对,除秘书郎。

    大观元年(一一○七),除著作佐郎。

    二年,迁起居郎。

    政和三年(一一一三),除中书舍人、迁给事中。

    因劾内侍梁师成,出知宣州。

    钦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知越州兼浙东安抚使。

    这`高宗绍兴初,除翰林学士承旨,寻除参知政事。

    秦桧劾其专擅,罢去。

    十一年,卒,年六十六。

    谥忠惠。

    著有《忠惠集》三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卷。

    事见《忠惠集》附录《孙繁重刊翟氏公巽埋铭》,《京口耆旧传》卷四、《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今录诗三首。

    释祖可〔宋代〕

    可,字正平,俗名苏序,丹阳(今属江苏)人。

    庠弟。

    少以病癞,人目为癞可。

    自为僧,居庐山之下。

    工诗,诗入江西诗派(《江西诗社宗派图录》)。

    有《东溪集》,已佚。

    《京口耆旧传》卷四、《嘉定镇江志》卷二○、《至顺镇江志》卷一九有传。

    今录诗二十八首。

    元勋〔宋代〕

    字不伐,河南阳翟(今河南禹县)人,自称京兆人(《题白帝庙诗序》)。

    聿子。

    自哲宗元祐初从黄庭坚游几二十年。

    曾知宁国县(明嘉靖《宁国县志》卷三)。

    高宗绍兴十七年(一一四七),为右朝散大夫知利州,以事贬夔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六)。

    二十五年,诏除名勒停,未几复右朝散大夫(同上书卷一七○)。

    官终知随州。

    事见《山谷别集》卷一八《与元不伐书》及注。

    今录诗九首。

    郭三益〔宋代〕

    郭三益(?~一一二八),字慎求,常州(今属江苏)人,一作嘉兴(今属浙江)人,北宋诗人。宋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进士。元符元年(一○九八),知仙居县(《嘉定赤城志》卷一一)。徽宗重和二年(一一一九),为吏部员外郎(《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九之二)。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为给事中,同知贡举(同上书选举一之一五)。出知洪州。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改潭州(《北宋经抚年表》卷四)。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为荆湖南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年,同知枢密院事,卒(同上书卷一七)。

    王云〔宋代〕

    (?~一一二六),字子飞,泽州(今属山西)人。

    神宗时进士(清雍正《泽州府志》卷二七)。

    尝使高丽,撰《鸡林志》以进,擢知淮阳军。

    后为校书郎,出知简州,迁陕西转运副使。

    徽宗宣和中,入为兵部员外郎,迁起居舍人、中书舍人。

    钦宗靖康元年,以给事中使斡离不军,议割三镇以和,罢为徽猷阁待制、知唐州。

    同年金人陷太原,受命以资政殿学士副康王使金,行至磁州遇害(《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四)。

    《东都事略》卷一○九、《宋史》卷三五七有传。

    今录诗六首。

    释元照〔宋代〕

    照(一○四八~一一一六)(《释氏疑年录》卷七),字湛如,号安忍子,俗姓唐,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传天台教观,深明教律。

    神宗元丰中住灵芝崇福寺,历三十年。

    徽宗政和六年卒,年六十九。

    赐谥大智律师。

    有《芝园集》二卷、《补续芝园集》一卷、《芝园遗编》三卷传世。

    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五,《咸淳临安志》卷七○、七九。

    今录诗四首。

    叶祖洽〔宋代〕

    洽,字敦礼,邵武(今属福建)人。

    神宗熙宁三年(一○七○)进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除集贤殿校理。

    三年,提点淮南西路刑狱(同上书卷三九一、四一四)。

    七年,知海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六)。

    绍圣中,入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书舍人、给事中。

    元符二年(一○九九),知济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八)。

    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以曾布荐,为吏部侍郎(《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四三)。

    布罢,黜提举建州武夷山冲佑观(同上书职官六七之三八)。

    久之,起知洪州,改亳州。

    政和末,卒。

    《宋史》卷三五四有传。

    今录诗二首。

    胡时中〔宋代〕

    中,字伯正,祁阳(今属湖南)人。

    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进士。

    事见《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二○。

    今录诗二首。

    李奎〔宋代〕

    英宗治平元年(一○六四)以太常博士知同州韩城县(《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卷三九本人诗刻)。

    今录诗二首。

    苏舜元〔宋代〕

    元(一○○六~一○五四),字才翁,旧字叔才,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东南)人。

    仁宗朝,赐进士出身,知开封咸平县。

    迁殿中丞、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官终三司度支判官。

    至和元年卒,年四十九。

    有文集一卷(《郡斋读书志》卷一九),已佚。

    事见《蔡忠惠集》卷三五《苏才翁墓志铭》、《宋史》卷四四二《苏舜钦传》。

    今录诗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