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烈〔宋代〕

    字允成,福安(今属福建)人。

    国子上舍生,理宗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进士(《淳熙三山志》卷三二),授福州教授。

    迁秘书省正字。

    有《仲山集》,已佚。

    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五一有传。

    萧元之〔宋代〕

    之,字体仁,号鹤皋(《阳春白雪》外集),临江(今江西樟树西南)人。

    与汤中同时。

    有《鹤皋小稿》,已佚。

    事见《江湖后集》卷一五。

    今录诗十九首。

    刘用行〔宋代〕

    行(一一六八~一二四九),字圣与,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

    历扬子尉、知零陵、巴陵县,通判道州,知桂阳军、安庆府。

    理宗端平元年(一二三四),知潮州(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二六)。

    淳祐九年,知赣州,卒于官,年八十二。

    有《北山漫游集》,已佚。

    事见《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刘赣州》。

    今录诗二首。

    朱睎颜〔宋代〕

    颜(一一六三~一二二一),字景渊,吴县(今江苏苏州)人。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调上元尉。

    历扬州教授,知归安县,福建转运司主管文字。

    官湖州通判时,因灾年擅减民户税额,罢。

    宁宗嘉定十四年卒,年五十九。

    事见《漫塘文集》卷二九《故湖州通判朱朝奉墓志铭》。

    今录诗二首。

    蔡沆〔宋代〕

    (一一五九~一二三七),字复之,号复斋,建阳(今属福建)人。

    元定次子。

    六岁时出继外戚虞姓,更名知方,领乡举后以母命归宗。

    传元定《春秋》之学。

    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官至两浙运干。

    明蔡有鹍《蔡氏九儒书》辑其诗文为《复斋公集》一卷。

    事见《复斋公集》附录宋徐梦发《复斋公墓志》,清嘉庆《崇安县志》卷七、《宋元学案》卷六二有传。

    今录诗十首。

    刘度〔宋代〕

    字次裴。

    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汪藻曾以布衣举荐,不果召。

    事见《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

    汪勃〔宋代〕

    (一○八八~一一七一),字彦及,徽州黟县(今属安徽)人。

    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严州建德主簿。

    十三年,除太常寺主簿。

    十四年,为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一、一五二)。

    十五年,试右谏议大夫(同上书卷一五四)。

    十七年,迁御史中丞、签书枢密院事(同上书卷一五六)。

    十八年,兼权参知政事,为言者所攻,罢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同上书卷一五七、一五八)。

    秦桧卒,起知湖州。

    孝宗乾道七年卒,年八十四。

    事见《水心集》卷二四《汪公墓志铭》。

    吴伟明〔宋代〕

    明,字元昭(今属福建)人。

    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明弘治《八闽通志》卷五二)。

    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知兴化军(明弘治《兴化县志》卷七)。

    八年,知徽州(《淳熙新安志》卷九)。

    九年,为应天府提点刑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八),兼转运副使。

    十年,提举台州崇道观(同上书卷一三四)。

    又为居士,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宗杲禅师法嗣(《五灯会元》卷二○)。

    今录诗二首。

    释知昺〔宋代〕

    昺,永康(今四川都江堰市)人。

    住韶州南华寺。

    为南狱下十五世,太平懃禅师法嗣。

    《嘉泰普灯录》卷一六、《五灯会元》卷一九有传。

    今录诗六首。

    释系南〔宋代〕

    南(一○五○~一○九四),俗姓张,汀州长汀(今属福建)人。

    早岁出家,后见开元潭禅师,又见隆庆闲禅师、仰山伟禅师。

    晚游湖湘,入道林元祐禅师之室,得密符心印。

    后继祐禅师住持庐山罗汉院。

    为南岳下十三世,云居祐禅师法嗣。

    哲宗绍圣元年卒,年四十五。

    事见《姑溪居士后集》卷一四《庐山承天罗汉院第九代南禅师塔铭》,《五灯会元》卷一八有传。

    今录诗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