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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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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訦〔宋代〕
(一一四四~一二二○),字诚之,晋江(今属福建)人。
以祖恩补承务郎,监潭州南岳庙,调仙游丞,擢知黄州、袁州,以治绩迁夔州路提点刑狱,除转运判官,未几,迁大理少卿,言事论罢。
起帅广西,除宝谟、敷文阁待制,知建宁府。
因公丐罢,奉万寿祠以归。
宁宗嘉定十三年卒,年七十七。
有文稿七十卷。
事见《西山文集》卷四二《通议大夫宝文阁待制李公墓志铭》。
今录诗五首。
刘爚〔宋代〕
(一一四四~一二一六),字晦伯,号云庄,建阳(今属福建)人。
早年从朱熹学。
孝宗乾道八年(一一七二)进士,调山阴县主簿。
历饶州录事参军,知连城县、闽县。
宁宗庆元中,通判潭州(明嘉靖《建阳县志》卷二)。
嘉定元年(一二○八),知德庆府,提举广东常平(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二六)。
二年召对,除浙西提刑。
四年,召为国子司业。
五年,试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六年,除刑部侍郎。
八年,权工部尚书兼太子右庶子、仍兼讲读(《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九年卒,年七十三。
谥文简。
有《东宫诗解》、《云庄外稿》等,已佚。
九世孙辉始裒集遗文为《云庄集》二十卷(本集附录吴高序),而集中所收诗及帖子词等,均见诸真德秀《西山文集》,显非刘作。
事见《西山文集》卷四一《刘文简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一有传。
今录诗五首。
张澂〔宋代〕
(?~一一四三),一作张征,字如莹(周必大《文忠集》卷四六《题张右丞如莹奏疏》),一字达明,号澹岩,舒城(今属安徽)人。
徽宗大观元年(一一○七),知临川县(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九)。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为监察御史(《宋史》卷二三《钦宗本纪》)。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任中书舍人。
二年,试御史中丞。
三年,拜尚书右丞。
旋因苗傅、刘正彦迫高宗退位,坐朋附罪罢知江州,兼江东湖北制置使。
寻责授秘书少盐,分司西京,衡州居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八、二○、二二、二五)。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落分司,提举嵩山崇福寺(同上书卷四五)。
寓居抚州。
十三年卒(同上书卷一四九)。
有集,已佚。
明弘治《抚州府志》卷二四有传。
今录诗十七首。
梅执礼〔宋代〕
礼(一○七九~一一二七),字和胜,婺州浦江(今属浙江)人。
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敬乡录》卷三),调衢州常山尉。
历国子司业,中书舍人,给事中,擢礼部侍郎。
宣和四年(一一二二),以忤王黼出知蕲州。
复落职。
钦宗立,召除吏部尚书,旋改户部。
靖康二年,金人陷汴京,搜括金银,执礼哀民力已困,阴拒之,为所杀,年四十九。
有《文安集》十五卷(《敬乡录》),已佚。
《宋史》卷三五七有传。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