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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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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灏〔宋代〕
字子明,苏州(今属江苏)人。
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进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元丰二年(一○七九)以杭州州学教授擢国子监直讲(同上书卷三○一)。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为秘阁校理(同上书卷三九三)。
求便亲养,出为杭州通判。
绍圣间知太平州(清康熙《太平府志》卷一四)。
元符二年(一○九九)以元祐党人罢馆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五)。
事见《苏轼诗集》卷三一《始于文登海上得白石数升……子明有诗次韵》施元之注。
张洎〔宋代〕
(九三四~九九七),字师黯,改字偕仁,滁州全椒(今属安徽)人。
南唐进士,官至中书舍人,清辉殿学士。
入宋,授太子中允。
太宗即位,选直舍人院,考试诸州进士。
太平兴国四年(九七九)出知相州,次年移贝州。
入知译经院。
端拱中判大理寺,充史馆修撰,判集贤院事。
淳化中为翰林学士。
后代苏易简为参知政事,至道三年罢为刑部侍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
寻卒,年六十四。
《宋史》卷二六七、《东都事略》卷三七有传。
今录诗三首。
汪应辰〔宋代〕
辰(一一一八~一一七六),字圣锡,初名洋,登第时高宗为改今名。
信州玉山(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
授镇东军签判,召为秘书省正字。
九年,因反对议和,出通判建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八)。
奉祠,寓居常山,起通判袁州、静江府、广州。
桧死,召为吏部郎官(同上书卷一七一),未几,出知婺州。
二十九年,召除秘书少监,迁权吏部尚书、权户部侍郎兼侍讲。
三十二年,知福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一一)。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除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一四)。
乾道四年(一一六八)召除吏部尚书,寻兼侍读,因言事多与中贵不合,力求去。
六年,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
淳熙三年卒,年五十九。
谥文定(《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九九)。
有《文定集》五十卷,已佚。
明程敏政由内阁藏本摘辑为《汪文定公集》十三卷,有明嘉靖夏浚刊本。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文定集》二十四卷,其中诗一卷。
《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汪应辰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明嘉靖夏浚刊本(简称嘉靖本)。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释师体〔宋代〕
体(一一○八~一一七九),号或庵,俗姓罗,黄岩(今属浙江)人。
年十五师妙智院守威,弱冠为沙弥,初参此庵元于天台护国,后为虎邱瞎堂慧远禅师首座。
历住吴之报觉,润之焦山。
孝宗淳熙六年卒,年七十二。
为南岳下十六世,护国此庵景元禅师法嗣。
有《语录》一卷传世。
《嘉泰普灯录》卷二○、《五灯会元》卷二○、《补续高僧传》卷一一有传。
释师体诗,据《续古尊宿语录》所收《或庵体禅师语》及他书所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