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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御史。
诗二首。
天宝九年登进士第。
诗一首。
生卒年不详。代宗大历中处士,曾游衡阳,与怀素过往,有歌诗赞其草书。事迹见怀素《自叙帖》、颜真卿《怀素上人草书歌序》。《全唐诗》存诗1首。
右武卫一作左威卫录事。
谌,与鄠县尉裴子余同舍。
行谌以文法称,而子余以儒显。
长史陈崇业曰:“兰菊异芬,无可废者。
”诗一首。
武城人,文琮子。
则天时为凤阁侍郎同平章事,请还庐陵王,坐流循州。
韦后临朝,复相。
旬日,出刺绛州。
神龙初为地官侍郎。
明,高宗时人。